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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 | 举报滥用公屋

2022-12-07 04:23:59大公报 作者:屈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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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大公报》侦查记者踢爆长洲覆核狂郭卓坚霸住油塘邨新公屋单位,没多久,房屋署立即把单位收回,大家这才惊觉,原来要找出被霸占的公屋单位并不难,一个记者已胜任;要收回也很易,一个命令就可以。问题不在方法,在于决心。

  做惯刑侦的警察朋友一看到这宗新闻,就立即提供搜证点子,协助查出哪些公屋单位被滥用空置,哪些单位已非原户主居住,譬如透过用户的水、电、煤气甚至WiFi用量,去估算单位的使用频率。又譬如翻查可疑住户的出入境纪录,看其是否已移民而不交回公屋单位。

  退休总警司曾财安更撰文,向特首李家超进言,建议政府额外聘请一些有侦查经验的退休执法人员,作为房屋署合约家访员,专门针对可疑单位进行深入调查、搜集证据,尽快找出被霸占的单位,清空、收回,给真正有需要家庭入住。

  曾sir更建议房署呼吁及鼓励邻居或知情人士举报,有朋友甚至认为应该建立悬赏机制,设立举报热线,如被举报的单位确实是被霸占,便能取得一半奖金,若单位成功收回,便可获得全额奖赏,奖金直接存入户口,没人会知道谁是“金手指”。

  记得《大公报》记者在侦查长洲覆核狂案子时,曾向大厦管理员询问,对方说:“郭生好少回来此单位”,可见,管理员本就是一个调查重点,一幢大厦哪个单位长期空置?哪个户主移民离港?哪个单位只得一个亲戚偶然来开门看看屋?……楼下管理员是最清楚的,他们有责任向房署提供资料及情报,令每个公屋单位都用得其所,令所有福利都是用来帮有需要的人。

  过去,政府各部门好听就叫各自独立,难听就是各自为政,说穿了其实是各家自扫门前雪,于是,你有你做,我有我管,河水不犯井水。政府作为一个整体,这种行事方式是令人费解的。

  试想想,如果房署的资料与入境处互通,某人离境超过三个月就当怀疑移民个案,加入密切监察行列,一年都不回来,除非特别申请,一律当移民处理,即时收回单位。你说,调查会变得多高效?

  总觉得,事在人为。公务员遇到问题习惯找一百个借口推搪如何不可行,这种心态是时候扭转。

  薪高粮准的官员们,想想每天瑟缩在㓥房的贫困户,你们能为苦海黎民狠下做事的决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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