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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外自重颠倒是非 杨岳桥应感到羞耻/方靖之

2019-03-15 03:18:0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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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早前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堵塞现时移交逃犯的漏洞。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前日表示,当局共收到4千5百多份意见,近七成支持修例。他又批评有人千方百计阻止移交台湾杀人案犯人,认为政治不应该凌驾公义。同一时间,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和谭文豪却跑到台北,与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港澳蒙藏处处长杜嘉芬以及法务部代表会面,商讨港台引渡事宜和相关法律问题云云,以实际行动演绎了如何以政治凌驾公义。

  杨岳桥会后指,台方已3次向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请求协助提供兇杀案疑犯相关资料,但特区政府未有任何回应。相反,台方等待港方回应期间,曾按特区政府要求,提供调查、搜证及法律方面的协助。他更指台湾一直积极配合港方要求,希望避开政治争议务实解决问题:“我哋作为香港代表,听到係有啲汗颜。”又称,为特区政府借杀人案“过桥”达成政治目的感到羞耻。

  反对派被政治蒙蔽理智

  杨岳桥理所当然应感到羞耻,但却非因为什麼特区政府在移交逃犯上“拖拖拉拉”而令他蒙羞,而是他身为香港立法会议员,不但将香港内部事宜拿到台湾讨论,更企图挟台自重,当台当局的“啦啦队”、“传声筒”,藉此向香港施压,千方百计阻碍法例修订,阻碍公义得到伸张。杨岳桥等公民党人的行为完全是政治蒙蔽理智,这样的政党、这样的政客,杨岳桥理所当然应感到羞耻。

  杨岳桥引述台当局指,香港在移交谋杀案逃犯上“拖拖拉拉”,相反台方却是积极配合,这明显不符事实。在谋杀案发生之后,死者父母多番去信特区政府欲替爱女讨回公道,看过书信的特首林郑月娥也公开说自己大受感动,但碍於目前港台没有引渡协议,特区政府自然不可能强行将犯人移交,法律问题一日未解决,特区政府都不可能配合台当局的引渡,所谓香港不作为的指控根本不成立。

  而且,保安局在事后立即紧急研究修订《逃犯条例》,以单次个案方式,处理涉及台湾及内地等未与香港签订司法互助协议的移交逃犯请求,这正是急民所急的表现,在短时间内完成有关修订建议,做到钜细无遗,这样还算拖拖拉拉,还算不作为吗?

  杨岳桥本身也是大律师,自然知道特区政府要移交逃犯,必须先解决法律问题,必须依法办事,但他竟反过来指责特区政府不积极配合移交逃犯,杨岳桥无知、漠视程序正义的言论才真正令人蒙羞。至於他指责特区政府借杀人案“过桥”达成政治目的,更是“贼喊捉贼”。

  在事件中究竟谁人将修订政治化?正是反对派之流,也包括台当局以至美国驻港总领事唐伟康。相反,特区政府提出的修订不但并非暗渡陈仓,反而是自我限制过甚,变相自绑手脚,但这至少说明保安局的修订并没有政治目的,只是一心为死者讨回公道,但却被别有用心者上纲上线,故意挑起这场政治风波,杨岳桥一隻手指指着别人,其实四隻手指却指着自己。

  事实上,杨岳桥这次将香港内部事务拿去台湾陆委会讨论,本身已是此地无银。首先,陆委会在这次修订事件中的表态,完全不是出於实事求是的法律讨论,而是一开始就大扣帽子,加上各种诛心之论。例如其“港澳蒙藏处专委”黄廷辉早前就称,不会接受特区政府以一个中国为前提与台湾交涉,“如果他们以一个中国前提为修法来跟我们交涉,那我们是不会接受的,陆委会必须强调,政府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以消灭国家主权为目的的作为。”

  这个说法完全是一派胡言,两岸近年推动的各项经贸协定,包括大小三通、各种贸易协议,全部都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签订,没有这个前提,根本不可能有这些协议出现。这个黄廷辉的说法不但无知,更暴露陆委会在事件上早已是立场先行、政治挂帅。

  杨岳桥如何对得起死者?

  讽刺的是,在谋杀案发生后,台当局一直希望将犯人移交,在初时对於理顺两地引渡安排也一直持开放态度,但当香港提出修订后,台当局立场又出现一百八十度转变,不但一些“台独”分子不断抹黑攻击修订,而台当局更打倒昨日的我,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阻碍引渡。在这样的情况下,杨岳桥到台北显然不是为了讨论修订,而是要与台当局一唱一和、勾肩搭背,一同反对修订,他的行为本身就有挟外力向香港施压的意味。

  杨岳桥虽然是反对派一员,但好歹也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对修订有意见大可以在香港表达,也可以在立法会上投反对票,这是他的权力和自由,但却没有理由将香港的内部事务拿到台湾讨论,而且讨论是假,施压才是真,这样的行为在全世界都不会容许,这样的议员理应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

  最令人失望的是,移交逃犯修订发展到今日,已经变成一场政治角力和攻讦,反对者再不是以法论法,再不是理性讨论,而是基於政治立场和目的,屁股指挥脑袋,反对派更不惜在社会上散播“白色恐怖”,将理直气壮的修订扯上各种政治阴谋,尽显这些政客已经失去是非和理智,这才是香港社会最应感到忧虑和羞耻的地方。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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