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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香港还能叫“美国内部事务”?/张子衡

2019-09-17 04:23: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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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国会即将审议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毫无疑问这是干预香港特区内政的恶劣行为。但令人感到气愤的是,香港一些乱港派政客,居然为美国说项,表示:“美国政府有权对损害香港自治权利的香港官员,冻结他们的资产及限制入境,美国并无干预香港内政”云云。这是极其可笑的谬论,《逃犯条例》修订也是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为何美国人却要干预?而香港特区内部事务涉及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美国若强行干预,也就必须付出代价。

  乱港派为求勾连外力破坏香港的“一国两制”,已经到了一个歇斯底里的状态,恨不得化身为美国公民去要求美国当局尽一切力量去破坏香港人的利益。例如,即将失去立法会议席的极端政客,日前声称要求美国尽快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以制裁特区官员,同时还称这是“美国内部事务”云云。这是典型的洋奴心态,也是彻头彻尾的汉奸嘴脸。

  “长臂管辖”野蛮霸道

  第一,国会立法或许是美国内部事务,但本质却是干预外国的内部事务。如果香港乱港派政客的逻辑成立的话,中央及特区政府不能干预美国内部立法工作,那麼修例难道不是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美国又有何理由干预呢?更何况,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是以美国野蛮霸道的“长臂管辖”方式去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这种行为,如果换作是对法国、对德国,当地民众还会忍气吞声吗?

  第二,换一个角度,如果香港制订一条法例,严禁曾干预或企图干预香港内部事务的美国等外国政客入境,美国当局会否认为这是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呢?香港的乱港派政客又会否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呢?

  说到底,乱港派政客要求美国通过法律去制裁特区政府及特区官员,本质是出卖香港、出卖港人利益的行为,也是叛国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作为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责任和义务,更违反了当初就职时的誓言,应被褫夺议席。香港的内部事务,涉及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绝不容外国如此插手干预。

  上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重申特区政府对有外国议会企图介入香港事务,表示绝不认同及深切遗憾。林郑月娥表示,国际社会应互相尊重,特区事务应由特区政府处理,美国国会的行为“极不恰当”,特区政府不会容许美国成为特区事务的持份者。她并呼籲,希望本地人士,特别是身处一些位置的人,不要再主动要求美国政府或美国国会去通过这条会影响香港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眼下的乱港派政客或许可以嚣张一时,但他们低估了中央与特区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的决心,他们也绝不可能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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