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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重温基本法核心要义 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屠海鸣

2020-11-19 04:23: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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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联办副主任陈冬在前天举行的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致辞时表示,基本法确立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当前,香港尚未走出疫情困境,香港各界要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依法有效施政,避免无谓的争拗和掣肘。

  陈冬副主任道出了香港的当务之急。基本法赋予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特区政府诸多权力,有些权力在平时处於“休眠”状态,眼下是非常时期,疫情肆虐,经济滑坡,民生困顿,正是行政主导发挥作用的时候,香港社会应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带领香港走出困境。

  固根基,尊崇宪法和基本法权威

  陈冬副主任讲到,尊崇宪法和基本法权威,维护“一国两制”宪制秩序。他认为,宪法与基本法确定了香港“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维护香港的法治,首先要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在香港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

  树高千尺终有根,水流万里总有源。今天,当我们享受着“一国两制”带来的种种好处时,需要追根溯源,这是为什麼?根和源就是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一国两制”宪制秩序,是宪法订明允许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才使得香港特区拥有了“出生证”;是基本法明确了香港的身份地位、政治架构、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香港特区才能有效运作。如果不承认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和中央所拥有的全面管治权,那麼,“两制”失去施行的前提条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也就无可依存。

  陈冬副主任的讲话告诉我们,今天重温基本法,必须坚定这个认识: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的任何政治、法律实践都不能违背这一根本宪制原则。任何对中央主权和全面管治权的挑战,都是对“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衝击,都将最终损害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根基。那些企图抛弃“一国”搞“两制”的种种想法和做法,都是行不通的,必须毫不留情地制止!

  守初心,维护特区行政主导体制

  回望基本法制定的过程,陈冬副主任讲到,邓小平先生1987年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香港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不适宜搞“三权分立”。根据这一重要思想,基本法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确立了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

  怎样理解“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通过读基本法就会发现,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当中,行政的权重最重。比如,在“政治体制”一章,第一节是“行政长官”,其后依次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长官”单列一节并“置顶”。又比如,基本法第四十三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这些条款足以表明,行政长官的权力超然於三权之上。再将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三节分析,行政机关承担的责任更为广泛和重大。

  香港作为一个自由经济体,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回归以后,延续了这种格局。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行政长官“双首长”“双负责”的定位,不能否认“行政主导”的性质。一些人把香港的政治体制描述成“三权分立”,正是故意曲解基本法,试图封杀行政长官的权力。这对於香港的繁荣稳定来说,是祸不是福。

  当下,香港正处於非常时期,在黑暴和疫情的双重袭击下,香港经济呈现断崖式下滑,至今还看不到谷底;疫情防控形势几经周折,现在还看不到个案“清零”的希望;企业经营艰难导致结业潮、裁员潮、减薪潮不断,令打工仔饭碗难保。如何控制疫情、恢复经济、纾解民困?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克时艰,需要特区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时如果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之间相互掣肘,导致空转内耗,后果可想而知!美国和欧洲某些国家疫情失控,不就是政府缺乏领导权威、难以凝聚全社会合力造成的吗?

  陈冬副主任的讲话告诉我们,守初心,就是要充分认识到“行政主导”的重要性,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带领香港走出困境。

  补短板,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重温基本法,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但香港没有落实好。原因是香港没有形成落实基本法的法律制度和落实机制。这恰恰是“一国两制”在港实践的短板,也是香港与澳门的差距所在。

  我们今天重温基本法,就必须补齐短板。陈冬副主任在讲话中表示,要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正是这个意思!

  令人欣慰的是,补齐短板的工作已经开始。今年“7.1”,香港国安法正式实施,堵塞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於一年,避免了因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延期而出现立法机关空缺;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为确保立法会议员履行“拥护”与“效忠”的宪制责任劃定底线、立下规矩。“补短板”的工作还不止这些,特区政府正在完善公务员宣誓制度、国民教育制度、立法会议员资格审查制度等,立法会也着手修订议事规则。只要中央和香港特区一起努力,就能构建起落实基本法的法律制度和落实机制,有力保障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诚如陈冬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的,纪念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最重要的是领会其核心要义,解决眼前的实际问题。唯有如此,才有意义。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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