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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 | 好制度打造“港式民主”新优势

2022-05-11 04:23:37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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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李家超高票当选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年底听取林郑月娥行政长官述职时明确指出:“新选举制度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香港实际,为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制度支撑,是一套好制度”。

  李家超近日高票当选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标志着新选制下的三场选举圆满收官,彰显了新选制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好制度打造“港式民主”新优势,将为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注入正能量。

  好制度选贤与能

  治理香港并非易事。放眼全球,香港角色之特殊,世界独一无二。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却与中国内地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香港是国际大都市,是中国联接世界的桥梁,也是外资进入中国内地的跳板,必须开放、多元,却不能因此而混乱无序。在香港这片土地上,人们的价值观多元、利益诉求各异,香港的管治难度很大。特首作为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双首长”,要对中央和香港特区“双负责”,这个官实在是不好当!

  特首的特殊角色,决定了其人选必须是坚定的爱国者,必须具有非凡的管治才干。怎样才能选出这样的人呢?新选制主要突出三点:一是明确标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给“治港者”画了一幅“像”,概括为“五个善于”和“五有”。二是把“不爱国者”和“假爱国者”挡在政权机关之外。透过重构选委会、完善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等,令“反中乱港”分子无法参选。三是看重候选人的整体认同度。透过调整候选人提名机制,更好发挥选举委员会整体作用,令那些能维护国家和香港整体利益、各界别普遍认同的人“入闸”。

  李家超是坚定的爱国者。在2019年的持续暴乱中,他领导的纪律部队忠诚勇毅,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打击“港独”势力,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波堤。李家超是香港整体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无论是当年破获“张子强案”,除暴安良,还是最近抗击第五波疫情,殚精竭虑,都符合“五个善于”和“五有”的要求,深得市民认同。在新选制下,这样的管治人才脱颖而出。

  好制度保障港人民主权利

  能够解决自身问题的民主才是好民主。美西方一贯标榜自己的民主制度是世界最好的制度,也是唯一能保障民众民主权利的制度;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近年来美西方内部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激烈?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不覆製内地的民主模式,更不能覆製美西方的民主模式;香港有香港的特殊性,必须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港式民主”。这种民主模式有两个关键点:一是不能挑战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二是必须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2014年非法“占中”以来,香港之所以陷入政治争拗的泥潭,正是因为反中乱港势力打着“民主”“人权”的旗号,挑战中央的全面管治权,破坏“一国两制”的根基,逾越了宪法和基本法划定的红线,搞得香港动荡不安。

  新选制牢固建基于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之上,充分考虑香港实际,有四个显著优势和特色:一是广泛代表性。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立法会议席由70席增至90席;二是政治包容性。参选人来自不同的政治团体、政治派别,代表不同的政治光谱,持有不同的政治理念;三是均衡参与性。选委会四大界别扩大为五大界别,立法会议席分为三大板块,特首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委、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委的提名;四是公平竞争性。在三场选举中,候选人重在比专长、比政纲、比理念、比担当、比贡献,以争取选民支持。

  可以看出,新选制保障了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选举活动理性、公平、有序,彰显出“优质民主”的特征。

  好制度提升管治效能

  李家超高票当选,意味着新选制落地生根,香港实现良政善治有了制度保障。这将从根本上提升香港的管治效能。原因是:这套制度令“行政主导”落到实处。

  基本法确立了香港“三权分置、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总责”的政治体制;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三权”之上的特殊地位。但是,香港回归以来,由于“行政主导”长期未有效落实,加之“港独”势力渗透到政权机关、日渐做大,使得特区政府处理许多重大事件时处处掣肘,表现出瞻前顾后、左右为难、摇摆不定的状态,令管治效能大打折扣。

  新选制由选委会选举产生特首人选和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使得特首和立法会具有共同的选民基础,形成支持特首和特区政府的稳定力量,从而有效破解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长期对立、立法会内长期对抗的困局。这样一来,特区政府可以专注经济民生,提升香港的国际竞争力,从根本上解决了管治效能不佳的问题。

  制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对社会长治久安有保驾护航的作用。新选制修补了旧选制的漏洞和缺陷,实现了与基本法的有效衔接,既有利于促进良政善治,提高治理效能,又有利于维护和实现香港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时下,这套制度的好处才刚刚显现,今后将体现得更清晰、更充分,丰富“一国两制”实践,造福国家,造福香港。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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