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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周杰伦肖像权案,痘博士仍未履行64万元罚款

2023-06-25 17:04:05大公快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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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快消讯 6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周杰伦与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痘博士”)合同纠纷案的民事一审判决书。今年3月,痘博士曾因此案被法院判处赔偿64万元,但截至目前,痘博士仍未履行该判决。
 
 
  文书显示,原告周杰伦诉称,2020年原告发现被告痘博士及其连锁门店未经允许擅自在经营场所摆放含有原告肖像和姓名的营销宣传物料,因此原告于2021年先后起诉被告及其多家连锁门店,后经双方协商于2021年12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于2021年12月28日向原告支付第一笔赔偿款700000元,但逾期支付剩余赔偿款,后经原告催要仍不履行义务。原告依据协议约定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协议义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痘博士辩称,不同意赔付。因遭受疫情影响,被告经营效益急剧下滑,基于公平原则,不应由被告过高承担并未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就侵权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该协议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双方协议约定被告给付原告140万元赔偿款,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该款项。现被告尚欠原告61.8万元赔偿款未付,应当及时给付该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痘博士在判决书生效七日内给付周杰伦赔偿款61.8万元,同时给付自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3日逾期付款违约金1.19万元,以及自2022年8月14日至赔偿款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
 
  因该案,今年4月,痘博士被周杰伦申请强制执行64万元,不久又被限制高消费,5月,该案被列为终本案件,而痘博士仍未履行64万赔偿款。
 
  资料显示,痘博士是一个线下美容祛痘连锁机构,主要面向有青春痘、白头、黑头、丘疹等患者,为用户提供祛痘、皮肤管理等服务,用户可通过官网、手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预约,法定代表人为潘洪柏。
 
  从2019年至今,痘博士就多次陷入侵权纠纷。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痘博士共涉及司法案件30条,案件金额达到406.32万元,大多为肖像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中光是肖像纠纷数量就达到18条,且大部分案件均为被告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周杰伦,痘博士还被杨洋、关晓彤告上过法庭。早在2021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开了杨洋和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认为,痘博士因擅自在其线下门店中将杨洋的肖像及姓名大量用于该公司“痘博士”品牌及相关产品的广告宣传和推广中,凭借杨洋在相关市场群体中的品牌影响力与产品号召力推广其“痘博士”品牌及相关产品,系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姓名,严重侵犯了杨洋的肖像权、姓名权。
 
  依据相关法律调率,痘博士被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杨洋赔偿85万元,同时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中发布致歉声明。
 
  2021年11月,同样是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对原告关晓彤与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其判决内容与杨洋诉北京痘博士等肖像权纠纷案大致相同,最终痘博士被判决赔偿关晓彤85万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痘博士曾发生多项变更,先是企业名称从痘博士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而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苏国山变更为潘洪柏,此后公司注册资本也从1亿元变更为1000万元。2021年11月,痘博士注册资本再次变更,直接下降至100万元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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