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月13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被司法拍卖标的为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约7757.44万股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拍卖成交股数为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剩余约7657.44万股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竞价而流拍。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用户姓名为孙永宪通过竞买号232403369于2025年01月11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万通发展77574371股上市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竞得100万股。该竞买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612万元。
在此之前,万通发展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9608.44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其中约7757.44万股流拍。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4年12月13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此次司法拍卖成交股数为1851万股,分别被孙永宪、胡宝琴、洪志鹏、吴志龙、方蕾竞得。
根据2025年1月8日公告,万通控股被司法拍卖的185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已完成过户。完成过户登记后,万通控股通过非交易过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1万股,持股比例由16.43%降至15.40%,权益变动达到1%。
公告显示,万通控股与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2025年1月8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约74613.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9%。
万通发展方面称,上述权益变动为万通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此外,万通发展表示上述拍卖过户暨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财报数据显示,万通发展于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约为3.32亿元,同比下降8.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1.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约为-1.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