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3月20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发布公告称,近期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房地产集团”)借款1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为3.1%。本次借款前,公司已使用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0亿元,本次借款后,公司已使用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15亿元。
据悉,此次借款用途为中交地产补充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在此之前的2024年12月,中交地产曾发布公告称,其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在2025年度内新增借款额度(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
据了解,中交房地产集团股东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持有该集团1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显示,此前中交地产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标确定中交集团(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678.25万元;中交地产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减资金额1.5亿元,关联方收回投资款合计9000万元;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约7.226亿元。
大公房产注意到,中交地产曾于3月13日与合作方按合作方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秀”)等5家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4874.02万元。
具体来看,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98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4%;向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41.85万元(到期续借),期限均不超过1年,不计息期限;向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15.77万元(到期续借);向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86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8%。
此外,中交地产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葆和”)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876.4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4.32%。
此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中交地产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14874.02万元。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中交地产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约81.98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507%;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约37.46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2%;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约44.52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