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近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地产”)发布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告,方圆地产下属公司江门市恒捷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江门恒捷”)与浙江左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左科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5)粤0705民初3803号。
于2025年5月14日,江门恒捷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江门恒捷需向左科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1082万元及并支付逾期利息78.99万元。
对此,方圆地产方面称,本次诉讼会对公司和江门恒捷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就在前不久,方圆地产还披露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壮鑫被限制高消费情况。
5月7日公告显示,方圆地产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列为限消令对象,涉及案号(2025)粤0106执8570号,而该公司关联人为方壮鑫。
据2024年财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方圆地产合并范围内的负债合计约269.80亿元,流动负债约200.30亿元,非流动负债约69.50亿元;有息负债账面余额121.1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12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约72.76亿元,长期借款约48.30亿元,合同负债16.96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方圆地产到期未偿还债券余额24.44亿元、逾期应付债券利息9.73亿元。
于2024年,方圆地产实现的营业收入约31.52亿元,营业利润为-22.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6.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