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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集团:将于7月30日分期偿还H19远洋1、H19远洋2本金,偿还比例0.3%

2025-07-29 17:35:35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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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7月28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发布了关于“H19远洋1”及“H19远洋2”公司债券的相关信息。
 
  公告显示,H19远洋1发行人为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控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7亿元,存续规模为人民币13.2亿元。H19远洋2发行人为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存续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两债券债权登记日均为2025年7月29日,本金偿还日为2025年7月30日。
 
  根据《关于召开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及《关于召开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的约定,如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则视为债券持有人同意接受本议案约定的本息兑付安排,发行人将于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后30个交易日内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0.3%。
 
  此外,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审议新增“增加本息兑付宽限期条款”约定,给予上述两债券在本期本息兑付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如果发行人在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届时应付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因此,本议案如表决通过,则本期债券于本议案约定的兑付日仍适用上述宽限期条款。
 
  按照上述会议结果约定内容,H19远洋1、H19远洋2本次偿还比例为0.3%,本期债券面值均为人民币99.7元。
 
  自2025年7月1日以来,远洋集团还有21远洋01、18远洋01两笔公司债需要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比例分别为0.3%、0.23%。
 
  在此之前,远洋控股于2024年1月先后针对七支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分别为“H18远洋1”、“H15远洋5”、“H15远洋3”、“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及“H21远洋2”,统称“相关债券”)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有关议案。经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相关债券的展期议案均获得通过,共涉及存续本金金额人民币132.7亿元。
 
  根据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7日,远洋集团相关境外债务重组的范围涵盖若干现有境外债务工具,包括现有银团贷款、一笔现有双边贷款及若干现有境外美元证券,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56.36亿美元。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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