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由旧湾仔警署改建而成,最快年底投入服务。
【大公报讯】记者马静北京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议案。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勇对大公报记者表示,当前,大国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国际关系日益多极化,传统的全球治理机制失衡,各种地区性冲突、纷争、战争和危机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中国倡导建立国际调解院顺应当前国际社会对和平发展的需求,为解决争端、冲突和战争提供更加灵活、经济、便捷的方式和途径,有助于促进国际间的和解,贯彻了中国“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契合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王勇指出,中国是倡导者,国际调解院更是一个开放包容的整体,是服务于促进国际和平、发展和安全的需要。中国的外交实践、成员国家以及联合国、非盟、东盟等在过去外交实践当中所积累的经验,都可以用在国际调解院未来的工作当中。
香港文化多元 调解优势明显
王勇提到,香港作为国际调解院总部所在地,将扮演全球首个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核心角色。香港是东西方文化汇聚地,是连接东西方文明的桥梁,也是全球重要的金融、贸易和航运枢纽,便于各国代表参与调解活动,香港多元文化背景,也有助于调解员理解不同法系和文化背景的争端。
此外,香港在法治方面有成熟的普通法体系,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完善的法律服务基础设施以及国际化营商环境,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方面具有全球影响力,有很多知名机构调解员和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为国际调解提供高质量专业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国际调解院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挥作用。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同时也有助于展示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独特优势,树立国际社会及投资人对香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