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第140号公告,宣布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此举基于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及中方独立取样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同时日本政府承诺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及世贸组织相关原则,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
10个高风险都县排除在外
根据公告,自即日起,除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外,日本其他地区原产水产品可恢复输华。输华水产品企业需符合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此前暂停进口的企业须重新申请在华注册,注册获批后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养殖及包装企业同样需重新注册。进口申报时,需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及产区证明。
公告指出,中国海关将对日本输华水产品实施严格监管,若发现不符合中国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或日本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责任,将立即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特区政府一直同日方保持沟通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就传媒查询内地放宽日本食品进口管制措施一事,今日凌晨发出声明表示,如特区政府有政策调整,会作出公报。
声明表示,特区政府因应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海洋计划,为确保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于2023年8月24日开始,禁止进口来自十个较高风险都县的水产(包括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潟、长野和埼玉)。
福岛核电站核污水排放的时间长度和规模是前所未有,因此,特区政府必需谨慎行事。特区政府一直就有关问题同日方保持沟通,包括要求日本提供核污水排放的最新发展和科学证据,评核有否条件放宽现时采取的食物安全保障措施。如特区政府有政策调整,会作出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