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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案梁国雄申传证人终极上诉被拒

2018-08-23 03:16: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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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赖依婷报道:社民连梁国雄去年七月被撤销立法会议员资格,他不服提上诉,并申请传召专家证人,但上诉庭早前拒批;梁国雄再向上诉庭申请许可上诉到终审法院。上诉庭昨颁判词驳回梁的申请,指梁一方部分理据没有合理可争辩的空间,亦不涉及重大而广泛的公众利益,并下令梁要支付3.46万讼费。

  梁国雄去年被DQ后提出上诉,今年三月向法庭申请,要求准许他传召张千帆作专家证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基本法104条的解释是否有追溯力,以及上诉庭在拒绝其申请时,是否有错误理解法例等问题作供,上诉庭六月已驳回梁的要求。其后梁要求法庭批出上诉至终院许可。

  上诉庭昨拒绝梁上诉至终院许可的申请,指当初拒绝其申请是因梁一方,从未向原审法官提出要传召专家证人,故是否要提供专家证供,根本非法庭要考虑的因素。上诉庭认为梁一方的其他理据毫无争议之处,故拒批其上诉许可。

  同案其他被撤销议员资格的罗冠聪、刘小丽及姚松炎已先后放弃上诉,仅梁继续上诉,聆讯排期於11月28至29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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