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七人被控暴动等罪 准保释禁离境

2020-07-18 04:23:40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戴黑口罩到场的被告连俊雄被控暴动等罪,获准保释候讯/大公报记者摄

  【大公报讯】未绳之於法者,警方锲而不捨地追查犯案者;已拘捕的黑暴分子,亦陆续面对法院审讯。其中在去年8月31日太子站暴乱事件中,首批被捕者提堂。涉案七人被控以包括暴动、参与非法集结等九项控罪,当中却有两人无故缺席聆讯,法庭颁令通缉;其余五人则续准保释至9月16日再讯,但不得离境,等候移交区院受审。控方指称,部分被告涉於旺角站及太子站参与暴动、毁坏旺角站多种设施共值近82万元,有人又涉打伤两名市民、抢去并毁烂影相市民的电话。

  各被告暂毋须答辩,其中六名被告在案中依次为29岁摄影师王茂俊,以及皆报称学生的21岁简梓滨、20岁龙欣桦、19岁连俊雄、24岁卓嘉豪和20岁温嘉霖,该案件昨一同在九龙城法院应讯;另有一名14岁男学生则获安排在同一法院的少年庭应讯。据了解,连俊雄、卓嘉豪另涉其他暴乱有关案件。

  两人缺席聆讯被通缉

  其中两名被告王茂俊、龙欣桦均缺席聆讯,其代表律师也是昨日才得悉。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决定向王、龙二人颁拘捕令,一旦被捕后将不准保释。控方曾询问法庭是否需要下命令禁止二人离境,严官称不需要,因二人离境时必会被截获,然后押解法庭归案。

  据控方指称,王、简二人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旺角弥敦道和奶路臣街交界,与他人非法集结;王、龙、连和温同被控当日在港铁旺角站内与他人参与暴动,以及损坏旺角站的四部出入闸机、一部液晶显示器、四部售票机、车站控制室玻璃、18部闭路电视镜头及一个灭火筒,共值819181元。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