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男子涉咬甩警指 专家证蓄意

2020-10-13 04:23:2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现年24岁的被告杜启华昨上庭,被控四项罪名\大公报记者贺仁摄

  【大公报讯】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爆发暴乱,其间一名港大毕业的法律行政人员涉用伞和硬物袭警,并涉咬甩警员手指。他否认蓄意伤人等四罪,案件昨於区域法院开审。

  非受惊下“反射”动作

  控方引述脑神经科余毓灵医生的专家报告指,被告咬噬力强,是蓄意作出的动作,而非受惊或眼部吃痛下的“反射”动作,也没有文献记载在“惊吓刺激”下咀嚼肌会作出咬噬。

  现年24岁的被告杜启华,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袭警、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有意图伤人共四罪。控方开案陈词指,当晚九时过后有数百人到新城市广场聚集,闭路电视拍摄到杜启华曾经向到场执勤扫蕩的警员投掷雨伞,又曾检起雨伞袭击到场增援的叶姓警员。

  当时叶及数名小队成员被超过廿人包围,杜启华曾用伞追打带领该小队的梁姓高级警司,令梁挡格时右手无名指骨折。

  其后,梁与同袍追上杜启华,但杜剧烈反抗,咬断一名侦缉警长的右手无名指末端。杜启华最终被制服及拘捕。该警长受伤的无名指指骨出现粉碎性骨折,需接受断指再植手术,获发病假至今年8月31日,病假共超过13.5个月。

  受袭叶姓警员昨天作供表示,当天他与数名同袍在广场内,被集结者前后包围以长伞围攻,有人用硬物袭击他的颈背。当时叶身边一位女警曾失平衡倒地,叶需用圆盾挡开硬物,以免众同袍遭群众追击,情况惊险。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