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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分手后连朋友都唔係

2020-11-27 04:23:4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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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艺人周星驰昨日继续出庭抗辩,他强调当初是“建基於关係好、大家开心之下”才愿向时任女友于文凤付百分之十利润分红\大公报记者贺仁摄

  艺人周星驰遭旧爱于文凤兴讼追讨投资“天比高”等物业的利润分红逾7000万元,案件续审。周星驰昨日继续出庭抗辩时强调,当初愿向时任女友于文凤付10%利润分红,只是“建基於关係好、大家开心之下”。惟他们其后就分红有拗撬,于坚持分红“无论你锺唔锺意、开唔开心都要做”,最终二人分手收场,变成“连朋友都唔係”。\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

  庭外表现得轻鬆自若的周星驰,昨继续接受于文凤的代表律师盘问,他作供期间收起笑容,认真回答提问。据于一方的说法,两人约於2002年圣诞曾经协议,将于协助周投资物业获利的10%分红予于。周星驰不认同于的说法,“我冇同佢喺圣诞节有任何commitment”,强调所谓承诺只属情侣间的情话。

  称曾因于“等钱使”预付分红

  “女朋友帮你赚咗钱,你分啲畀佢係礼物,我觉得好正常。”周星驰说,于文凤2007年称“需要钱”,即使当时荆威广场的物业未卖出,仍欲索取相关买卖佣金。周考虑后,同意按市价给予她约126万元分红,“既然你女朋友话‘等钱使’,咁你咪畀咗佢先囉”。

  周星驰透露,当年与于文凤就投资利润分红多次拗撬,主因是他把分红视为馈赠给女友的礼物,然而于却视之为应有的权益。他当时已表明不同意于的想法,但“于小姐将呢样嘢讲成係一个非得要做嘅嘢……无论你锺唔锺意、开唔开心都要做”。

  周星驰提及,当时于文凤向他索取的其中一笔款项是1400多万元巨款,他不同意于的计算方法,两人就此事曾拉锯数天,于连接数天重複她的要求。最终周於2009年向于支付该笔款项,不过“大家依然无解决拗撬,喺拗撬之后于小姐表现得好唔开心,我唔想见到佢咁,所以我决定畀钱佢”。

  于文凤一方指出,周星驰给予于的1400多万元,相关文件上列明款项属“佣金”,而周亦有签名确认,质疑周的馈赠说法不真实。周星驰不同意,直言:“其实我唔太在意係唔係‘佣金’,反正都会畀呢笔钱……但当时冇谂过呢份文件会变成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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