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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不能拖 系列13/黎智英竟获保释 律政司将上诉终院

2020-12-24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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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黎智英办理保释手续后,於昨晚10时50分头耷耷急步离开法院

  官司缠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先后被控欺诈罪及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两案均被法官以有潜逃或再涉案风险,拒绝让黎保释。黎智英昨日向高院申请保释,结果却获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之一、法官李运腾批准,各界哗然。鉴於近期频频发生弃保潜逃事件,对於黎智英今次获准保释,社会提出广泛质疑。据了解,律政司将会向终院提交文件,就李官批准保释的决定申请上诉。\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方学明(文) 梁坚、文澔、贺仁(图)

  还押近三星期的73岁黎智英,先於本月3日因涉嫌联同壹传媒集团两高层周达权(63岁)和黄伟强(59岁)欺诈科技园被起诉,黎还押期间再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此前两次聆讯都由身兼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的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苏官两次都指出,黎智英有潜逃或再涉案,而驳回他的保释申请,将两案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除往警署法庭 禁离开住所

  黎智英一方决定直接向高院申请保释,由另一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处理。辩方声言黎智英决不会潜逃,控方则据理力争反对让黎保释,双方激辩大半日。最终李官决定批准黎智英保释,条件包括除往警署及法庭外不得离开住所、不得与外国官员会面等等。惟庭上的保释程序按例不得报道公开,李官称考虑公众关注,之后将颁判词有限度交代理由。

  在李官批准保释后,控方随即表示将会就李官的“最后决定”向终审法院上诉,并向李官申请上诉证明书。控方引用了《终审法院条例》第35条,要求李官下令维持羁押黎智英。不过李官以无权处理这申请为由,驳回控方的申请,黎智英获准保释。

  黎智英办理保释手续需时,直至昨晚10时50分才离开高院,登上平治私家车离开,未有回应记者提问。大约11时10分,黎返抵嘉道理道住所,大批传媒守候在门外採访,黎坐的私家车即倒车驶入独立屋,其间黎依然不发一言,直入屋内。

  大公报记者现场所见,黎智英由两名律师陪同乘车返回住所,住所有三名保安守衞,不见有保镳。黎智英入屋时,一直戴着耳机、低头望着手机。

  黎智英保释期间须遵守多项条件,包括交出1000万元担保金、不得离港、除往警署报到及往法庭应讯外,24小时不得离开住所。此外,黎智英亦须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和中国,包括不得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受访,及不得发表评论等等。

  市民:撑律政司据理力争

  李运腾法官并非首次处理黎智英的保释事宜,早前黎智英曾被控刑事恐吓记者,获裁判法院批准保释但不准离境,黎於今年六月向高院申请离境时,正是由李官处理。当时李官曾指黎智英面对多宗案件,有机会成为诱因,令他获准离港后便不再回来,因此不批准他离港。

  据了解,律政司将会继续着手向终院提交文件,就李官批准保释的决定申请上诉。有评论认为,律政司昨日果断即场提出上诉,依法据理力争,反映了香港社会的社情民意。市民亦纷纷表示,法庭绝不能再製造“最大的潜逃者”,支持律政司继续上诉到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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