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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首案 私隐署拘31岁男

2021-12-14 04:30: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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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卢廸凡提醒,公众转发有关“起底”内容,亦可能违例。

  《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于本年10月8日生效,“起底”罪行刑事化,修例生效两个多月后,出现首宗执法个案。私隐专员公署就一宗金钱纠纷案件,拘捕一名涉嫌在网上平台披露他人资料的31岁男子。\大公报记者 黄浩辉

  私隐专员公署刑事调查组高级个人资料主任卢廸凡表示,早前以涉嫌“起底”拘捕一名31岁男子,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3A)条“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的罪行,是公署获刑事检控权后首个拘捕行动。

  他说,被捕男子与事主有金钱纠纷,在网上平台公开事主的电话及地址等个人资料;公署收到事主报案后,随即在西九龙采取拘捕行动。

  公众转发内容或涉违法

  卢廸凡续指,为免影响调查及检控工作,暂不便透露疑犯发布的资料内容,以及有否要求网上平台移除有关资料等,并提醒公众转发有关“起底”内容,亦可能违例。

  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接受《大公报》查询时表示:“协会有关注私隐专员公署对这宗‘起底’拘捕行动,很高兴公署亮出第一剑,期待公署能继续认真、彻底和调查警员和警员家属被起底的案件,将触犯‘起底’罪行的人绳之于法。”

  立法会今年7月21日通过首读及二读有关打击“起底”行为的《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草案建议将“起底”行为刑事化,并赋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调查及执法权力,并于10月8日刊宪生效,包括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对“起底”相关罪行的刑事调查及检控权、赋权私隐专员发出停止披露“起底”通知。

  过去几年“起底”猖獗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早前表示,“起底”暴力行为在过去几年越来越猖獗,一些无耻之徒试图透过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令别人产生恐惧和不安,令人不敢伸张正义。

  资料显示,自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私隐公署共处理超过5800宗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个案,341次主动联络18个相关网站、社交平台或讨论区营运商,要求移除6380条涉及“起底”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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