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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首案 10.31开审

2022-07-21 04:23: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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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起底”刑事化条例去年十月生效,一名31岁男子疑因金钱纠纷,在社交媒体披露一对男女个人资料,被控四项“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为首宗违反“起底”罪行的检控个案。案件昨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被告否认所有控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23日作审前覆核,以处理控方申请的匿名令及加密令,审讯则排期在10月31日进行,预计需时2日。候审期间,被告续准担保。

  被告叶骏轩,报称公司董事,被控于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四度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分别披露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他们的姓名、住址、手机电话号码、职业及其雇主名称,意图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或罔顾该披露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

  控方早前向法庭申请就本案下达匿名令和加密令,要求禁止披露任何可识别事主身份的资料。辩方昨日提出反对,并申请以英文审讯。控方反对,指事主以中文作供,涉案贴文亦是中文,英文审讯并不适合。最终裁判官决定以中文审讯,惟法律陈词则以英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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