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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历史时刻/国安 港安 家安

2024-03-20 04:02:4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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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国安 港安 家安

  2024年3月19日,是香港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历史时刻。《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和历史使命终于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读通过,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市民不用再经历“黑暴”、“港独”这些伤害和悲痛。

  《大公报》与读者一起回顾这些年来,我们共同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筑牢国家安全根基,国安才能港安、家安,香港从此无后顾之忧,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大公报记者 陈乐

  市民参与

  98%市民支持立法

  •政府在今年1月30至2月28日,就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进行了公众咨询

  •市民支持,逾98%内容正面

  •咨询期内一共收到13147份意见(主要为电邮、信件和传真)

  ──支持和提出正面意见:12969份

  ──单纯提出问题或表达的意见不能反映其立场:85份

  ──反对建议:93份(占总数0.71%,超过十份来自境外反华组织或潜逃外国的人士)

  3000人次参与公众咨询会

  •公众咨询展开以来,政府筹办近30场咨询会,详细解说咨询文件的建议。3000人次参与公众咨询会。

  72%市民认同香港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安

  •香港研究协会于3月5至12日展开全港性随机抽样电话访问,访问了1034名18岁或以上市民

  •72%市民认同香港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安

  •67%市民指立法无损日常生活基本权利

  •对于香港的民主自由法治制度,合共61%受访者对此认为有“正面影响”(21%)及“没有影响”(40%)

  审议过程

  法案委员会连续7日密集审议

  •法案委员会在2014年3月8日开始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连续7日密集审议,几乎每天“朝9晚7”,更多次出现单一条文长时间审议的情况,包括用超过1小时20分钟审议一条条文,而用超过半小时审议单一条文的亦比比皆是。

  25次会议,50小时讨论,1000项提问,91个修正案

  •法案委员会连同早前内委会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事宜成立的小组委员会,一共举行了25次会议,用了近50小时详细审议每一条文,提出超过1000条问题和意见,产生了91个修正案。

  历史一刻

  香港等待了9759日

  •2024年3月19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二读辩论历时7小时,于下午4时左右完成,88名议员发言支持立法,议员平均发言时间约4至5分钟,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按惯例不发言。

  立法会二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随即进入全体委员会阶段审议政府提出的91项修正案。

  •晚上约6时半,全体委员会通过修正案,立法工作进入三读程序。

  •晚上6时53分,全体89名议员投票赞成,梁君彦宣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获得通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罪行及刑罚(部分)

  终身监禁

  •叛乱罪,最高刑罚终身监禁

  •叛国罪,最高刑罚终身监禁

  •意图危害国安而损坏或削弱基础设施,涉及勾结外力:可判终身监禁

  判囚20年

  •间谍活动,如接近、查察、进入军事或国防设施,最高刑罚判囚20年

  •危害国安的破坏行为如破坏电子系统、损坏公共基础设施,最高刑罚判囚20年

  判囚14年

  •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罪:可判囚14年

  •没披露他人犯叛国罪:可判囚14年

  •意图危害国安而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其他利益:可判监14年

  •境外干预,配合境外势力意图带来干预效果:可判监14年

  判囚10年

  •煽动意图,涉及勾结外力:可判监10年

  •非法披露国家秘密,最高刑罚判囚10年

  •非法披露因间谍活动所得资料:可判囚10年

  •勾结外力,向公众发布虚假或具误导的事实陈述,最高刑罚判囚10年

  判囚7年

  •非法操练:可判监7年

  •凭公职人员身份管有国家秘密并在意图危害国安下,在离开特区时管有资料:可判监7年

  •非法披露看来属机密事项,涉勾结外力:可判监7年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历程

  1997年7月1日 香港基本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施行。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20年5月28日

  人大通过健全香港维护国安制度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2020年6月30日 香港国安法刊宪实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其中第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2023年10月25日

  施政报告提出维护国安条例本地立法时间表

  •行政长官李家超发布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其中提出:“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制订有效和务实方案,并适时进行公众咨询,在2024年内完成立法。”

  2024年1月12日

  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立法议程

  •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度立法议程,包括为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2024年1月30日

  特区政府宣布展开公众咨询

  •特区政府宣布正式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为期一个月。

  2024年2月28日

  公众咨询结束

  •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结束。特区政府一共收到13147份意见,当中有12969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总数98.64%。

  2024年3月8日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提交立会审议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

  •上午11时,立法会举行会议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

  •下午2时,立法会召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会议,开始逐项审议条文。

  2024年3月13日

  立会法案委员会完成条文审议工作

  •下午2时48分,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宣布完成条文逐项审议工作,特区政府亦确认《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所有条文已完成审议。

  2024年3月14日

  法案委员会完成审议修正案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完成逐条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修正案,并获委员会所有议员支持。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法案委员会完成审议条例草案,反映立法工作迈向重要的一大步、更接近终点。

  2024年3月19日

  立会全票通过

  •第七届立法会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完成三读。89位议员出席,89位投赞成票,《条例草案》获全票通过。

  2024年3月23日

  刊宪正式生效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在3月23日刊宪,公布实施,当天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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