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郭凤仪兄长获准保释候查,离开观塘警署。\大公报记者盛德文摄
【大公报讯】记者余风、盛德文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内针对“指明潜逃者”措施的“处理潜逃者资金”罪,本周三(4月30日)拘捕早前被通缉、“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郭凤仪的68岁父亲及35岁兄长。郭凤仪的父亲已正式被落案控告,并于昨日下午提堂,辩方申请披露相关保单文件,以厘清被告所处理的资产属于何人,再决定答辩方向及会否申请保释,案件押后至下月13日再讯,如有保释申请下周四(5月8日)处理,被告暂时须还押;郭的兄长则获准保释候查。警方强调,有关行动为震慑任何企图向“指明潜逃者”提供资金或其他协助人士,表明有关行为必定被追究及受到法律制裁。
图助女儿提取保单近10万结余
据可靠消息,涉案两人分别为正流亡的美国非政府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的父亲(郭贤生)及二哥。警方调查显示,郭父等人早前曾往海外与郭凤仪会面,返港后涉嫌违法协助处理郭凤仪在港的保单事务。另有证据显示,郭父企图帮助郭凤仪从保险单中提取近十万元现金结余,并于今年初向保险公司提交多份声称载有双方签名的文件。值得注意的是,郭凤仪的二哥任职于该保险公司,警方怀疑其利用职务之便及行业知识,协助转移相关财产。
此次行动标志着警方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中针对“指明潜逃者”的专项措施,对协助处理潜逃者资产的嫌疑人采取法律行动。根据法例,任何向“指明潜逃者”提供或协助处置财产的行为均属严重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
作为香港特区政府通缉的“指明潜逃者”,郭凤仪在海外持续进行反中乱港活动。她不仅积极游说美国国会通过《香港经贸办认证法案》,妄图剥夺香港驻美经贸办的特权,更长期勾结境外反华势力,企图破坏香港的国际经贸地位。即便被通缉,郭凤仪仍执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径,其嚣张跋扈的态度严重挑战国家主权与香港法治。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公开通缉包括郭凤仪在内的19名危害国家安全逃犯。保安局局长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其中13人列为“指明潜逃者”,并启动针对性法律措施。这些行动有效遏制了逃犯的资金流动,大幅削弱其境外活动能力,部分逃犯因此收敛嚣张气焰,转向低调行动,但犯法始终是犯法,警方执法行动是继续进行,潜逃者法网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