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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打击滥用公屋

2024-05-27 04:02: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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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公屋申报本月底结束,涉及25万已住满10年的公屋户,目前已收回6.8万份申报表,占27%。有300户主动通知房委会交回单位。另外,自去年9月至今,房署共收到1.2万宗涉及滥用公屋的举报,其中190宗在调查证实后成功收回单位。

  最近城中一宗“八卦”新闻备受关注,其中一大“惹火”元素就是涉及到当事人的公屋居住资格问题。为打击滥用公屋,特区政府多管齐下,包括将公屋户资产申报时间由10年缩短为2年;与土地注册处、运输署等部门合作,加强查核;鼓励市民举报等等。这些措施,效果立竿见影,成功收回一批公屋单位,有助加快公屋流转,回归公屋是为基层提供安乐窝的初衷。

  接下来,特区政府应加强与内地有关部门的合作,通过建立房产资讯平台,堵塞一些人在内地拥有住房同时在香港享受公屋的漏洞,有关政策可先从大湾区做起。

  加重滥用公屋的成本也是当务之急。特区政府一直在打击滥用问题,但长期效果不彰,究其原因是罚则过低。目前情况下,滥用公屋罪成者,一般只是罚款数千元及判囚数月,根本起不到阻吓作用。比如,日前鸭脷洲有公屋住户涉虚假陈述,隐瞒在港拥有物业,被判监禁2个月,缓刑12个月,形同变相放生,这只会令人觉得滥用是小事。至于用虚假资料申请公屋,但在申请期间被发现的,目前的罚则只不过是禁止五年内申请公屋,同样是不痛不痒。

  特区政府应适当提高有关罚则,而司法机构的判决需要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才能向社会发出明确的信息,促使更多不符合资格的公屋住户主动交回单位。

  现时本港轮候公屋时间是5.7年,距离“三年上楼”的既定政策相当遥远,与本届特区政府订下的任内将轮候时间缩短至4.5年的目标亦有相当一段距离,相信未来几年这种情况会大大改善。当然,加快公营房屋的兴建速度,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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