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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观神采,不见字形/邓宝剑

2018-07-19 03: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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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书法艺术形式具有相当的严格性,所谓“一画不可移”。另一方面,领悟书法又需“得意忘象”,正如张怀瓘所说:“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

  既然艺术形式只是通向神韵的途径,那麼解读者便不应当执著於途径自身,而有失於神韵的领会。“不见字形”之“不见”,并非真的无视,只是不执。而若要能够不执於形式,便须在“形式─神韵”的张力下观看形式,而不是打破这重张力而孤立地关注形式。

  某种形态的点画,如果出现在赵孟頫的作品中便是失败的,而出现在徐渭的作品中便是精彩的。或者,某个在赵孟頫的作品中很精彩的笔画,放在徐渭的作品中可能便成了败笔。前人书论中有对败笔的种种总结,如“钉头”、“鼠尾”、“鹤膝”、“蜂腰”云云,这些总结固然有其意义,实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脱离了作品的审美趣味而去把握形式,就容易落入对形式的执著。

  黄庭坚评杨凝式书法云:“欲深晓杨氏书,当如九方皋相马,遗其玄黄牝牡乃得之。”一匹马是否为千里马,和毛色之玄黄、性别之牝牡没有必然的联繫,执著於玄黄牝牡,实则脱离了寻求千里马的根本目的。同样,无视审美趣味而去衡量形式,是无法领略艺术形式的价值的。

  若要做到不执於形式,除了将形式置於“形式─神韵”的张力之下,还应将形式置於“技法─形式”的张力之下来把握。观看形式,同时体验塑造形式的动力,便可从一点一画的外观透视其内在的肌理。黄庭坚云:“用笔不知擒纵,故字中无笔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非深解宗趣,岂易言哉!”如果不能由点画的外观领会用笔的要领,眼中的形式便近乎平铺於纸上的图案,而非有血肉、有筋骨的有机体,在这样的情况下,难免会执取某些形式成分并夸大其意义,也难免会忽略某些形式成分而无视其重要价值。

  只有“忘象”,才能真正地读解像。只有“不见字形”,才能深刻地洞见字形。

责任编辑:tak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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