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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美欧四氯乙烯续征反倾销税

2020-05-31 04:24:0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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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周琳北京报道:中国商务部於30日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决定依期终覆审调查结果,自5月31日起对原产於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当地时间5月28日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自6月4日开始,对於第五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34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内超过八成的产品恢复加征25%关税。

  四氯乙烯是新型环保製冷剂等产品的主要原料,中国是该石油溶剂的最大进口国。

  商务部在2014年5月,对原产於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并於2019年5月,应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发起了本次期终覆审调查;当时,中国商务部在调查后,宣布自2019年5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继续加征惩罚性关税,美国被加征71.8%,欧盟则为27.6%,原订期限到2020年5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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