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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天狡辩“港独”无暴力 马逢国狠批:不能等杀人后才执法

2018-07-23 03:16:18大公报 作者:李淇、蔡树文、朱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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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浩天(左二)到台湾出席“台独”组织的餐会,手持“龙狮旗”,宣称“美国要设立一个包围网包围中国”包括台湾、香港、西藏、维吾尔,现场还有“台独”和“疆独”分子

保安局宣布拟以《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后,“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潜水”多天,昨日他终于现身港台节目《城市论坛》,声称讲“港独”是言论自由,但就多次避答“民族党”是否实质推动“港独”,以及曾否讲过会使用武力等问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马逢国反驳说,“民族党”有纲领有行动推动“港独”,抵触了维护国家安全的红线,已非言论自由范畴,政府今次依法办事,绝对合法合理。马逢国认为,事件反映本港需要清晰法例以维国家安全,建议尽快就基本法23条立法。香港青年学界反港独召集人谢晓虹亦直斥,有人以言论自由去包装“港独”是转移视线,误导市民。

陈浩天于论坛上辩称,“民族党”仅在言论上主张“港独”,否认派传单、出席论坛是推动“港独”的实质行动,又声称该党运作与其他政党无异,认为讲“港独”是言论自由。但被问到有否实质行动,以及是否曾说“不排除会用武力达到目的”,他选择避而不答,声称为免影响事件不会逐点回应。他又声称,若“民族党”被取缔,会考虑提出司法复核。

付诸行动 不是言论自由范畴

出席同一节目的马逢国表明“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指出该组织成立首天纲领上已讲明不承认基本法,以及作出连串行为推动“港独”,认为政府用了两年时间收集资料,已采取非常审慎态度处理;“成立政党、写行动纲领并付诸行动,已充分说明这不是言论自由的范畴。”

谢晓虹指出,“民族党”一直“明刀明枪”推动“港独”,又多次勾结“台独”、“藏独”、“疆独”分子和外国政客推动“港独”,同时派人渗透校园,宣扬“港独”,招纳新血,该党行为绝对是违法;她批评有人以言论自由去包装“港独”是转移视线,误导市民。

昨日论坛火花处处,陈浩天多次被追问有否推动“港独”后终发难,狂言“我陈浩天主张香港独立!OK未?”他又声称取缔“民族党”一事,证明香港已经毋须为23条立法,因为现时当局已可基于国家安全禁止组党、阻止市民参选,形容23条已经“拆件”在香港“上市运作”。

思考把23条立法做得更好

马逢国于论坛后即时反驳对方,指保护国家和公民安全是政府的责任,“恐怖主义咁有意图动机都要制止,唔会等到杀人先拉佢。”他又强调,国家安全不受国际人权公约规管,各地可以自行制定法规,部分香港人对国家安全的概念不清晰,未来应通过公开谘询达成共识。马逢国认为,经过今次事件后,政府更应思考如何将23条立法程序做得更好。他补充,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任何时候都是合适立法的时候”。

对于陈浩天声称,今次若取缔“民族党”,日后本土派等组织或遭相同对待。马逢国表明,中央政府就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已划出了一个明确的红线,任何团体如果觉得自己有问题,应予以检讨;他又奉劝年轻人不要再走偏锋,以身试法。

赵家贤“博士学位”大学无资料

《大公报》早前揭发民主动力召集人、东区区议员赵家贤(圆图)卷入“假博士”丑闻,其持有的公共行政学荣誉博士学位疑来自法国一家“文凭工厂”SABI大学,赵家贤昨日回应称,自己曾是香港首个最年轻区议员,故获大学代表向该校的学术委员会推荐有关荣誉学位。但记者发现,SABI大学网站并无任何赵家贤所持学位的资料。

赵家贤昨日接受某报章访问时称,向其颁发荣誉博士学位的SABI大学在法国教育部注册,并获英国教育认证机构ASIC认证,又指自己多年来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曾是香港首个最年轻区议员,故获大学代表向该校的学术委员会推荐有关荣誉学位,对建制派的失实及诽谤式攻击表示无奈云云。

不过记者发现,赵家贤声称的“公共行政博士(Docto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课程,在SABI大学网站内没有任何资料显示。该大学目前提供11种学位课程,涉及博士学位只有三个,分别是“商业管理博士(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数据分析商业管理博士(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ata Analytics)”以及“行政人员商业管理博士(Executive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记者昨日致电赵家贤时,有问及有关“假博士”丑闻的问题,但他只回应称“无补充”。

谭惠珠:防微杜渐阻“港独”扩散

保安局拟引用《社团条例》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惟反对派批评当局打压结社自由。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昨日表明,《社团条例》只是禁止市民“结社后做非法活动的自由”,并非禁止结社自由。谭惠珠又指,不只是拿着枪打政府才算是危害国家,政府有需要提前采取行动,她认为今次是“测试案例”,以防止“港独”组织扩散。

三个理据取缔“民族党”

谭惠珠昨日出席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时表示,现时已有足够法理基础取缔“民族党”,并不需要待他们作出分裂国家的行为后才采取行动。她指出,取缔“民族党”的三个理据,第一是“民族党”不只是言论上提倡“港独”,而是作出了实质行为;第二,“民族党”公开宣扬“港独”,进入学校、组织派发传单等;第三,“民族党”与境外一些“对中国不友善”的组织,例如“日本维吾尔协会”及“IR独立公投”等有联系。

对于社会声称政府是打击结社自由,谭惠珠反驳指,任何人都能够结社,《社团条例》只是禁止结社后做非法事情的自由。她强调,中央已表明对“港独”零容忍,不容许危害国家安全、不容许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的权威。谭惠珠强调,使用《社团条例》取缔“民族党”可作为测试案例,通过司法程序维持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她相信会引起漫长而复杂的法律争议,最终要由法庭定夺。她又指,政府需要“防微杜渐”,既然有法律就要去执行,不应等到扩散才行动。

谈到国家安全的定义,谭惠珠说,国际上尊重每个国家处理国家安全问题的方法,每个国家亦对此问题有不同定义。她举例说,若在美国派传单呼吁民众不要参军,已是危害国家安全,而中国是单一体制国家,基本法第一条已写明香港不可与中国分裂。她指,《社团条例》中保护国家安全的元素是回归前于临时立法会加入,以填补基本法廿三条未立法的真空。被问及今次事件是否开启立法23条程序,谭惠珠说,尊重行政长官按适当时机做决定。

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大

主张“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涉嫌违反《社团条例》,当局将决定是否禁止该党运作。对此,反对派不断以所谓违反国际标准、违反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为“港独”组织喊冤。

昨日一个论坛上,人称“AV仁”的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继续为“港独”分子和团体保驾护航,狂言按国际标准不能以言入罪。

本栏近日多次论及当局取缔“港独”团体问题,亦不只一次提出,言论自由不能超越法律,正如英国和美国都有叛国罪,言论自由不能用作叛国罪抗辩理由。伊期兰国(ISIS)组织不可能在英、美公开活动,所有被怀疑与伊期兰国(ISIS)有关系的人,都受到当局严密监控。

按照“AV仁”的逻辑,若然ISIS在英美进行公开活动,英美政府便不会对他们采取行动吗?

回说香港,若ISIS计划在港注册成为社团,按“AV仁”不能以言入罪的原则,那“AV仁”必然同意ISIS在港设恐怖组织分支机构。对不起,恐怖组织绝不可能以言论自由为由,在香港成立社团,这就是法律。

更妙的是,何俊仁昨日在论坛上被市民调侃他当年在立法会上,浏览艳女性感照一事时,“AV仁”避而不答。当然“AV仁”在何种场合看艳照甚至看AV,是他的个人自由。可是,同是AV,若涉及儿童,只要藏有,便触犯“管有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要收监的。睇AV的自由不能无限大,是受到法律制约,言论自由也不是无限大,同样受到法律制约。别再以所谓的言论自由,为违宪、违法的言行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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