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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契列明:不满意 可随时收楼

2018-09-20 03:16: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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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海芯葆报道:FCC不顾社会上的反对呼声,执意邀请陈浩天“播独”,引起各方质疑:此举是否违法,是否违背了租用这政府物业的租约规条?政府产业署表示,现时正就香港外国记者会租约内的条款谘询法律意见。

  政府产业署日前公开FCC租契,当中写明承租人(FCC)不得将场地用作使用、批准或容许场地任何一部分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用途,若果承租人违反任何条款,政府可以随时合法收回物业。

  按照租契,对於什麼是违法和不道德,政府有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决定权。若FCC违反任何条款,政府可以随时合法收回物业。

  如果对场地的使用不满意,政府可以预先给予三个月的通知期,然后收回场地。由此可见,政府光是不满意FCC的使用情况,也可以收回场地。

  《大公报》向政府产业署查询,到底邀请陈浩天播“独”是否违法及不道德?产业署昨日回覆,正就香港外国记者会租约内的条款谘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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