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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违约违法 议员:收回招租社会受益

2018-09-21 03:16: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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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海芯葆报道:政府产业署多年来以“直接批租”的方式,将下亚厘毕道2号租给FCC。《大公报》翻查资料,发现产业署只会在三种特殊情况才会直接出租物业,但FCC是否符合顿成疑问。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既然FCC已违租约在先,政府应收回,继而公开招租。

  2007年的审计报告显示,产业署不时接获商业经营者或其他机构的要求,期望毋须以公开招标方式租用某政府物业,而署方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才以直接磋商方式出租物业,当中有三个情况,包括第一,为某项服务或活动提供某类或指定处所已获政策上的支持(例如为慈善机构提供处所)。

  第二种情况是,如物业的拟作用途只对单一投摽者有价值,可考虑根据《物料供应及採购规例》的条文进行局限性招标。第三种情况,是公开招标不符合公众利益。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志祥表示,“港独”明显违法,而FCC已违反租约,如果政府继续自动续租,只会给人私相授受的感觉。“既然现时社会要求公开透明,为何不将FCC现时会址公开招租?每月58万元租金,根本就是慷纳税人之慨。公开招租,库房得益,最终受益的都是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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