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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时序

2019-10-24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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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2月13日

  陈同佳与潘晓颖同遊台湾。

  2月17日

  陈同佳与潘晓颖在酒店争执,潘称腹中胎儿属其前男友,陈盛怒下把潘的头撞墙,涉嫌杀害女友。同日,陈把尸体放入粉红色行李箧,弃於捷运竹围站外草丛,潜逃返港。

  2月19日至21日

  陈同佳先后三次盗用潘晓颖的提款卡,并提取合共港币19200元。

  3月11日

  潘晓颖父亲到台湾报案。

  8月22日

  陈同佳在港被控四项洗黑钱罪。

  2019年

  4月29日

  高等法院判处陈同佳入狱29个月。

  10月23日

  陈同佳四项洗黑钱罪刑满出狱。

  3月5日

  潘晓颖家人於香港报警指女儿失踪,之后在寓所内找到陈同佳的入台证的影印本,当中提及在台北居住的酒店。

  3月13日

  陈同佳在港因盗用潘晓颖的信用卡被捕,并於警方警诫下供认在台湾杀害潘晓颖及说出弃尸地点,台湾警方同日找到潘晓颖尸体。

  12月3日

  陈同佳被台北士林地检署作出通缉。

  4月12日

  陈同佳在高等法院承认四项洗黑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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