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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受惠个案

2020-02-27 04:23: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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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刻负担轻咗

  陈先生(40多岁,老师)

  居住地址:调景岭

  供养:与六十多岁母亲相依为命

  年薪:720000元

  扣除强积金供款:18000元

  应课税入息实额:470000元

  未有宽免前,需缴税:61900元  

  税款宽免后,需缴税:41900元  

  陈先生独力照顾母亲,任职老师的他家庭开支大,又要省钱用作母亲的医疗费,现金不算充裕。他得知税款宽免后可少交两万元税,感到“个心舒服返啲,即刻负担轻咗”。

  用作“教育基金”

  区太(35岁,社工)

  居住地址:荃湾

  供养:年迈父母、两名年幼儿子;丈夫同一行业。

  年薪:(两夫妇)840000元

  扣除强积金供款:36000元

  应课税入息实额:200000元

  未有宽免前,需缴税:12400元

  税款宽免后,需缴税:0元

  区太与丈夫皆任职社工,开支“捉襟见肘”。现时可尽用免税额,再加上宽免薪俸税,可省下万多元,留作儿子的“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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