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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香港有迫切需要填补国安漏洞

2020-05-31 04:23: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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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全国人大28日高票通过涉港国安立法决定,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当日接受镜报访问时指出,通过草案将是第一步,把大原则及立法範围列明,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草拟法律,通过的法律将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按《基本法》第18条规定,全国性法律在纳入附件三之前须谘询特区政府及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最后在适当时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梁爱诗在访问中表示,基本法是在1990年通过,这是30年前的事,当时大家对国家安全概念比较简单,规管的是传统维护国家安全概念。30年后,全球政治形势有很大的变化,即使是2003年尝试就23条进行立法时,与今天香港的形势亦已不同。她说,国家安全属於中央管辖範围,是自治範围以外的,中央政府就不同情势会採取不同措施保护国家安全,香港也应按时代需要採取行政、立法,以及以其他手段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她指出,香港回归已有23年,仍未就23条进行立法,去年反中乱港分子的行为很明显已不只涉及治安问题,也涉及国家安全,而且有外国和境外势力渗入。由於基本法23条立法一直无法完成,因此有迫切需要由中央政府去填补国家安全保障漏洞。

  不会损害香港市民权益

  有香港市民担心若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会限制香港人的言论自由。梁爱诗说,到时立法会清楚解释,大家不用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已说明立法不会损害香港居民权益,中央政府订立国家安全法时,条文也强调保障人民权益及权利,说明执法机关不可滥权、越权执法,不可侵犯人民利益,若因法例限制人民利益时,必需是合理的限制,这与香港法例很脗合。

  梁爱诗指出,基本法第14条列明本港警察负责社会安全,但在维护国家安全属於中央管辖範围,国家派机构在香港执行国家安全是相当合理的。就英美等国而言,美国亦有国安法,执法者不是警察,而是FBI、CIA。英国也不是由警察执法,而是MI5、MI6。国家安全与治安各有不同的专业範畴,国安与治安分开机构来处理是有道理的。

  港区国安立法无疑会引起反中乱港及外国势力极力反对,因这直接阻止和惩治他们的非法行为。但若一个地区维护不了国家安全,外国投资者不会选择在营商环境不稳定的地方作投资或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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