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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莊林瑞华涉“犯聚”提堂

2020-10-30 04:23: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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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陈淑莊离开法庭时试图避开记者,没有回应提问

  【大公报讯】今年四月,《大公报》踢爆公民党陈淑莊於“限聚令”生效后,涉嫌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等约20人在“落半闸”酒吧内聚会。陈淑莊、林瑞华事后被票控违反“限聚令”,酒吧负责人亦被票控两罪,案件昨於九龙城法院提堂,三人获准押后答辩。

  事发时仍是立法会议员的陈淑莊,与林瑞华分别被票控於今年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在深水埗大南街“HANDS”酒吧内,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参与受禁群组聚集;亦即违反俗称的“限聚令”。该酒吧的负责人陈伟才则被票控两罪,其中一张传票指控他於4月2日违反政府防疫措施要求,容许酒吧在客人进入前不量体温、容许多於四人一枱;另一传票,则指控陈於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违反俗称的“禁酒吧令”。

  控方在庭上表示,由於四张传票源於同一事件,故申请合併处理,并準备好让三名被告答辩。三人则透过律师称,需时索取研究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故申请押后答辩。

  三人拟拒交罚款

  裁判官梁嘉琪询问本案之后会否再有其他被告;控方回应指,今次事件只会牵涉陈淑莊等三名被告人。最终,裁判官批准本案押后至12月10日再讯。据了解,陈淑莊等三人拟拒交罚款。

  陈淑莊被《大公报》踢爆涉违反限聚令后,一度辩称当时是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出席“公务会议”。特区政府其后发稿驳斥其谬论,指当时公众人士若可进入该酒吧,有关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便适用,而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不属豁免範畴。

  昨日陈淑莊离开法庭时试图避开记者但不成功,记者追问她会否更改早前“公务会议”的说法,她没有回应,匆匆改往另一方向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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