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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纵暴政客将年轻人推上犯罪不归路

2020-01-13 04:23: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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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暴乱以来,香港治安迅速恶化,街头抢劫显著上升,不少犯案者是年轻人。年轻人意志力薄弱,容易受“违法达义”的歪理洗脑,可以收钱参与暴乱,也可以收钱打家劫舍,将他们推上犯法不归路的正是那些美化暴力的纵暴政客。

尖沙咀日前发生一件劫案,一名珠宝商人遭多名歹徒打劫,价值一千八百万港元的外币被抢走。劫匪逃走时,遗留下一个装有身份证的钱包,令警方闪电破案,三名少年被捕,全部是十六岁,一名是学生,另两名已辍学。有证据显示三人被幕后主脑以人均酬劳八千元为饵,干下这椿罪行,警方正追缉其他涉案者归案。

年轻人、蒙面、暴力、金钱,是这宗抢劫案的核心元素,这不禁令人联想起那些在街头大肆破坏的所谓“勇武派”。虽然打劫与搞暴乱的目标不同,但论犯法则并无二致。曾几何时,乱港传媒将暴徒美化为“义士”、“英雄”,形容这些人不会盗取财物,即使不问自取也会付出钞票。其实,这不过是假象罢了,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暴徒还想装装样子,但日子久远,逐渐丧失对法律的敬畏,模糊了是非善恶的界线,行事愈来愈张狂,愈来愈没有底线,“装修”、“私了”、连点火烧人都做得出,什么穷凶极恶的事情干不出?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贼胆是在不断犯法中炼大的。既然参与暴乱可以收钱,扔燃料弹有价有市,做杀手报酬更丰厚,那么收钱打劫也就不在话下。正如精神科学系专家指出,过去半年,香港社会气氛变得比以往暴力,从电视画面可见,打人事件一宗接一宗,不少人心理上渐渐将暴力“合理化”,比以前更容易做出违法行为,甚至群起模仿。就本案而言,施袭者拦途打劫时向事主拳打脚踢,在画面和效果上与“私了”是一样的。

更令暴徒有恃无恐的是蒙面作案,年轻人以为犯法不会有后果,变得更大胆妄为。特区政府早前引用特权法制订禁蒙面法,既有助止暴制乱,也有效阻止一般刑事犯罪,但禁蒙面法遭司法覆核,政府被判败诉,纵暴政客固然得偿所愿,犯法集团同样弹冠相庆。可见纵暴政客反对禁蒙面法不是保护人权,而是为暴乱火上加油,同时为犯罪集团打掩护。

另一方面,暴乱没完没了,牵扯了大部分警力,警方分身不暇,也为贼人食大茶饭提供可乘之机。人们不能不担心,未来一段时间内,犯罪集团利用年轻人犯法的情况将持续上升。从这个角度看,纵暴政客与犯罪集团互为犄角,都与警方为敌,一方收割选票及招兵,一方抢劫金钱及招兵,都是暴乱的最大受益者。

纵暴政府与犯罪集团的共同点是利用年轻人犯法,将年轻人当成牺牲品,消费年轻人的青春及葬送他们的未来。不同的是,纵暴政客挂上了“争自由民主”的招牌,送年轻人去死却轻易逃避罪责,比犯罪集团的首脑更无耻、更可恶、更应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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