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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谈/美国选举制度改革陷议而不决的怪圈”施君玉

2021-03-07 04:26: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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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国有国情,区有区情。一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选举制度的改革或完善,本是再平常不过的“家务事”,但也有例外的时候。

  这几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话题不仅成了热点,而且成了美国发难的对象。国务院发言人普赖斯在例行记者会上称,中国“此举是对香港自由及民主进程的攻击,将严重破坏香港的民主体制”,他号召西方国家一道,“用一个声音说话”,对中方的行动予以谴责。

  选举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选举的意义就是要产生一个领导和管理团队,对社会进行有效治理,不能为了选举而选举。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其政治生态极不正常,在此背景下举行的区议会选举,完全走了样、变了形,这是香港选举制度亟待完善的动因之一。

  前几天,美众院通过了《选举改革法案》,其直接动因莫过於美国2020年大选出现了百年不遇的争执。拜登当选的合法性受到特朗普支持者的强烈质疑,认为摇摆州以新冠疫情为由,临时修改邮寄选票的规则,导致大选舞弊频生,选举的公信力和公正性遭到严重破坏。在特朗普煽动之下,最后演变成“106”国会山暴乱事件,酿成5死多伤的惨剧。基於此,民主党提出的选举改革法案,要求增加选举过程的安全性、透明性,加强对政治献金的审查、降低投票门槛、严防外国势力干涉等,洋洋洒洒达800多页,旨在堵塞美国大选的漏洞。当然这些条款为民主党量身定做,自然遭到了共和党的抵制。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一直备受争议。为了防止“多数人暴政”的情况发生,美国的立国者们在设计选举制度时费尽脑汁仍不得要领,最后一刻决定对小州和少数人倾斜,以减少小州脱离联邦的衝动。可见,美国的选举制度从一开始就是不民主的,充满了妥协及既得利益的交换。即便是西方国家,也没有一个效仿美国。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名副其实的“美国特色”或“美国例外”,但这并不妨碍美国人把自己的制度称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制度”。

  据统计,在过去的200多年间,美国国会就修改或废除选举人团制度共提出了700多项议案,有的法案离成法只差临门一脚,但最终还是功亏一篑。例如,1950年众议院通过了用比例制代替选举人团制度的《洛杰议案》,在参议院也获得了2/3的支持票,但在两院规则委员会被搁置。

  1969年,众议院再次提出修宪议案,建议用大众直接选举代替间接选举制,并得到了时任总统尼克松的支持,该议案在众议院以338:70的投票结果获得通过,虽然有54名参议员投下赞成票,但仍然没有达到法定的3/5多数(60张票)而胎死腹中。1977年,卡特总统动议修宪,废除选举人团制度、改为直选,此宪法修正案获得参院51票的多数支持,依旧没能跨过修宪所需要的2/3多数的法定门槛,最后也是不了了之。2016年在大选中赢得普选票、却输掉选举人票的希拉里更是多次大声疾呼废除选举人团制度,对美选举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

  上至总统、国务卿、国会议员,下至普通百姓,对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早有切肤之痛,但就是议而不决。估计众院通过的选举改革议案,要想在参院获得60张赞成票,难度极大,大概率会成为又一个没有结果的政治操作。

  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保持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不等於其他一切都不可改变,教条主义不应成为选项。中央政府对香港负有宪制责任,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适时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保证香港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符合其社会长远发展利益。

  同样是选举制度的改革或完善,但在美国政客眼裏却呈现两极反应。民主不是西方的专利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就像西方给中国扣上“数字威权主义”的帽子一样,这一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也给香港扣上了“民主终结”的帽子,但这并不会降低香港民主的成色,更不会降低香港百姓的生活品质。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终将成为民主多样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天前,布林肯在美国务院发表首次外交演讲时强调,“美国需要在谦卑与自信之间取得平衡”,“谦卑是因为我们并不完美,我们并不掌握所有问题的答案”。

  布林肯的话说得很漂亮,但自己的新闻发言人却露出了另一副面孔,在香港问题上表现出一贯的傲慢与偏见。香港地区的选举制度不完美,迫切需要完善;美国的选举制度漏洞百出,更需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希望美国真正能以谦卑的心态,审视世界各地的民主实践及即将落地的香港选举制度,从中汲取必要的营养,让议而不决变成议而能决,决而笃行,把美国自家的房间打扫好,尤其是把国会山莊的碎玻璃捡乾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乱糟糟地给世界树立“榜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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