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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英反填海只是为反而反?\文兆基

2018-09-11 03:16: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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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有团体建议政府把东大屿都会的人工岛填海面积增至2200公顷。为此,天文台前台长林超英撰文抨击,声称填海有违所谓的“中央治国新理念”,并提到今年七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发布的《关於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规定“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认为填海项目若“不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基本上免问”云云。

  问题是《通知》的原意是全面禁止填海吗?答案是否定的。《通知》是收回地方政府的填海审批权,及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劃指标。根据新华社相关报道,国务院颁布《通知》的原因,是“沿海各地未批先填、填而未用、违规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围填海现象比较普遍,违法审批、监管失位等问题依然突出”。香港回归后,差不多没有推动过填海工程。既然如此,又何来出现“未批先填”、“填而未用”问题呢?

  那麼,《通知》收回地方政府的填海审批权,包括香港特区吗?不包括,《通知》发布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什麼呢?因为《基本法》第7条规定:“香港特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於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基本法》第22条则规定:“中央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由此可见,香港特区政府享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开发权,以及境内填海审批权。难道林超英认为,特区的高度自治不是“中央治国理念”?国务院本来一直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亦无意藉《通知》规管或禁止特区填海,林超英的言论根本就是“歪曲中央政府本意”。

  此外,林超英把《通知》中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说成“不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基本上免问”。所谓“国家战略”,是指国家为了政治、军事、经济或国家利益方面的目标,再依据国际国内情况,从而制订大规模、全方位的长期行动计劃。“国家战略”既可涉及国家安全,亦可涉及国家整体建设和发展。

  因此,香港成功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社会维持繁荣稳定,也是一种“国家战略”。然而,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着阶级逐渐出现固化和两极化的根本缺陷,阶级流动性亦会逐渐降低,矛盾亦会日发尖锐。阶级矛盾假若无法缓和,民怨便会积累,社会亦有机会出现动荡,从而影响香港的稳定。

  可以说,港人居住环境日渐恶化,人均居住面积越来越低,居住开支越来越高,乃是阶级固化和阶级流动性降低的征兆。在特区行政区域面积已没扩展空间的情况下,要改善港人的居住环境,降低他们的居住成本,便只能够增加香港可供开发土地面积。而相比开发郊野公园,填海所带来的环境破坏相对轻微,自然成为增加土地面积的最佳选项。

  换言之,即使用上林超英所言的“国家安全”角度,填海也是缓和香港的阶级矛盾,藉着重建置业阶梯增加阶级流动性,从而维持资本主义制度畅顺运转,保障香港繁荣稳定的最佳选项。作为政府前官员,林超英如能提出填海之外的更佳选项,自然值得支持。然而,只懂一味提出反对,却从不提出建设性的其他建议,无视楼价高企已使到阶级矛盾日发尖锐的问题,这样跟为反对派又有何分别?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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