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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选举结果纵暴 难道这就是“民主”?/王曦煜

2019-11-27 04:28:0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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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区议会选举在“修例风波”引发暴乱的社会环境下举行,结果已是尘埃落定。单议席单票制的区议会选举制度,泛暴派获得的议席数字,反映的是选民一时的政治选择,属於“立场压倒一切”的结果,最终这一票是否能令选民满意,还需要现实和时间的检验,非当下可判断。

  儘管选举已经结束,但这场区议会选举结果却开始对香港法治产生巨大外力压迫。11月25日下午,约60名新当选区议员在尖沙咀市政局百周年纪念花园集合并发表联合声明表示,要求警方立即停止围堵理工大学,且释放所有被捕人士,解散警队云云。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更直言,本次区议会当选人未来会尽快把“五大诉求”议题带进区议会讨论中,“将民意从投票箱带进议会”。

  显然,这是挟选举之声势,行“压制法治”之实。所有被捕人士,必须经调查和审判,按法律条文釐定是否违法后,才可决定释放或服刑。

  违法分子被绳之於法,承担自身行为后果,遵循法治社会基本準绳,这是法治的根本。难道赢得选举,就可以代替法庭审判,就可以向执法机构施压?难道摒弃法例,以部分议员的主观意志代替法庭具有公信力的审判,就是民主制度下选民的期望?如此,香港社会岂不是从法治走向了人治?

  必须指出的是,在当前背景下,如若特区政府拒绝回应泛暴派议员们的诉求,按照泛暴派的惯有做法和逻辑,是否预示着新一轮的暴乱又将上演?不得不说,当前区议会选举结果反映出,一部分票投泛暴派的市民,对於所谓的“三罢”和暴乱已丧失了道德原则底线。相反,是次选举结果,更进一步令这部分市民坚定或固化其既有信念,认为一系列出格的所谓“抗争”行为,包括打砸中资企业、破坏港铁、“私了”政见不同人士,是“被大众所接受的”。更危险的是,他们对政府的不满,全部投射到了警员身上,已被上升为一种族群内的最大共识。

  若掀起新一轮暴乱,无异於令已超负荷运作近半年之久的香港警方百上加斤。即便泛暴派从剑指明年立法会选举角度出发,没有立即裹挟“选举结果”发起新一轮暴乱,但一旦战线后移至立法会选举之后,届时社会所承受的风险是否更为沉重?而这是否又是全体港人所希望看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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