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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CIA设“中国任务中心” 香港不能成“间谍之都”\方靖之

2021-10-13 04:28: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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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局长威廉.伯恩斯上周宣布成立一个新的“中国任务中心”,以确保CIA的资源和现有努力能够集中起来对付这个日益增长的威胁,伯恩斯更指中国政府是“我们在21世纪面对的最重要的地缘政治威胁”云云。《华盛顿邮报》引述一位匿名官员对伯恩斯的言论作出更详细的描述,称美国与应对苏联一样,CIA会在全球多个国家部署更多探员、语言学家、技术员及专家收集情报,并与中国所关注的事作抗衡。这位官员也称,CIA也将招募及训练更多会说普通话的人。

  CIA调拨大笔资源成立所谓“中国任务中心”并不寻常,反映了美国遏华战略的新动向。有关报道引述一名CIA高官将“中国任务中心”与冷战时期CIA对抗苏联的做法相提并论,这说明“中国任务中心”就是一个针对中国的间谍机构,目的就是在中国境内进行情报搜集、渗透以至颠覆;为此CIA更会大量聘请会说普通话的人担当特务。这已经是明火执仗的间谍战、渗透战。

  对于这个“中国任务中心”,当然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中国对于间谍的防范和追踪已经有极为丰富的经验,近年多名西方间谍被拘捕和定罪,早已令西方间谍机构对于渗透内地谈虎色变。恰恰相反,香港对于国际间谍活动一向不设防,更被称为“间谍之都”,各国间谍都将香港作为搜集情报的基地。香港这个中国的“南大门”很大可能成为这个“中国任务中心”一个主要落脚点。

  反映美遏华新动向

  特区政府也察觉到这个问题,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回应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时,直指涉及间谍的罪行可能要加强着墨,并提及CIA宣布成立“中国任务中心”,当局有需要应对。经过持续逾年的“黑暴”,市民都认识到谍战、渗透、颠覆对香港已不是遥不可及,这个“中国任务中心”将带给香港两大风险:

  一是香港并没有反间谍法,外国间谍可轻易以不同身份在港收集情报,就算香港警方查获有关行径,也没有反间谍法追究,难以对外国间谍产生阻吓力。

  二是经过“黑暴”一役,美国等反华势力豢养多年的反中乱港势力遭到“毁灭性打击”,不但在议会上“归零”,而且在社会上亦失去了策动大型暴乱的能力。美国策动的港版“颜色革命”已完全破产。所以,CIA亦调整了对港策略,由明战转为暗战,由热战转为寒战,通过大量拨款吸纳乱港分子,重新在香港不同界别、不同行业进行渗透,重新构筑乱港势力网。这个“中国任务中心”不单是情报搜集机构,更是一个行动机构。

  CIA前中国分析师法劳内对传媒透露,“中国任务中心”整合“行动”与“分析”两项任务的关键功能,一如反恐中心或反情报中心。这说明“中国任务中心”是一个兼备情报和行动,拥有大量资源可供使用的机构,目的就是实行美国遏华政策,而在香港进行捣乱和颠覆,正是这个中心一个主要的工作。

  二战时期,香港曾与里斯本、卡萨布兰卡并称“世界三大谍都”。此后,香港因为特殊的政治与地缘环境,继续成为“东方谍都”,大量各国间谍特务在香港活动。这个情况在回归之后并没有收敛,一方面在于香港的特殊地位,往往成为外国势力干预内地的一个跳板;另一方面香港在维护国安法律上的短板,令外国势力、间谍可以来去自如。国安不设防,更令部分国家肆无忌惮地在港部署大量间谍特务,在港煽风点火。美国CIA前雇员斯诺登就曾透露,美国驻香港领事馆内至少有15名工作人员是CIA特工。

  须加强反间与情报追踪

  在黑暴期间,外国间谍、“外国指挥官”更加空群而出,策动指挥多场暴乱。这说明香港在国安上的漏洞,已经严重威胁国家和香港的安全、稳定。如果再不及时堵塞,任由香港成为“间谍之都”,CIA届时将可在香港横行无忌,香港的安全将失去保障。

  香港不能成“间谍之都”,当前有两项首要工作:一是加强警方反间谍、情报追踪工作。二是及早完成23条立法,订立具阻吓力的反间谍法。不少国家早已订立反间谍法,香港国安法虽然明确规定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的具体构成和罚则,但只涵盖23条针对的七类罪行中的两类(即分裂国家及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其余五类罪行,包括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区进行政治活动,以及香港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仍未有立法处理。当中“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以及“与外国政治性组织勾连”,其实就是“间谍罪”。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为阻止外国间谍在香港进行渗透及窃取国家机密,防止香港再爆发新一轮“黑暴”,香港必须及早完成23条立法,以法例规管间谍,不能让香港成为“间谍之都”。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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