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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漫话/何以解忧\江恒

2022-03-27 04:24: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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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乔治酒馆(George Inn)是伦敦仅存的驿马客栈。/资料图片

  在疫情期间,英国酒类销量飙升,尤其随着酒吧的解禁,买醉的人潮更是盛况空前,这也应了英国那句老话:如果一个生活在公元十世纪的人从坟墓中醒来,他仍能认识两样东西──教堂和酒吧。

  此话虽有些夸张,却将英国人爱喝酒的特点描绘得淋漓尽致。以我在英国多年的生活经验,酒绝对算得上英国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节假日周末或亲朋好友聚会,一定要推杯换盏;上班族在午休或下班后也会三五成群开怀畅饮;大多数公开活动都备有酒水招待,就连严肃的学术机构研讨会也能红酒、香槟一应俱全,台上讲话,台下品酒;甚至有些学校的家长会,亦特别为家长准备红酒和小食,给人错觉以为走错了场地。有些英国人更到了嗜酒如命的地步,常在街头烂醉如泥。

  既然英国人爱酒,酒吧自然大受欢迎,在英国街头林立的各式酒吧中,不论古色古香的百年老店,还是充满现代气息的网红热点,总能顾客盈门。用英国文化杂志作家基兰.德夫林的话说,酒吧(pub)作为“公共之家”(public house)一词的简称,意味着大众社交的核心场所,这也是它深受人们喜爱的根本原因。但在酒吧不仅是喝酒,很多时候是进行思想和文化的交流,它因而承载了人文意义。

  比如在文学领域,酒吧是获取创作灵感的来源。典型例子是伦敦仅存的驿马客栈“乔治酒馆”(George Inn),它就建在英国著名诗人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的起点“战袍酒馆”(The Tabard)旁,除了大文豪莎士比亚经常光顾,据说狄更斯为效仿莎翁也成了酒馆的常客,他甚至把该酒馆写进自己的小说《小杜丽》里。而英国布克文学奖得主格雷厄姆.斯威夫特在他的小说《最后一单酒》(Last Orders)中,也将“马车酒馆”(The Coach)作为贯穿全书的线索,诠释了年老的酒友之间相伴一生的友谊,书名更加体现了“临别再来一杯”的英国传统。至于魔幻小说《魔戒》的作者托尔金,则在牛津“老鹰和小孩酒馆”(The Eagle and Child)定期参加文学社聚会,对他的创作给予了很多启发。

  不仅是文学创作,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索尔福德“新月酒馆”(The Crescent)讨论并最终完成《共产党宣言》,留下了人类历史上一段佳话,而两人在有数百年历史的伦敦“红狮酒吧”(Red Lion)也召开过共产主义联盟会议并共同讨论革命理论,如今也成了热门的旅游景点。此外,风靡全球的英国披头四乐队(The Beatles)也与酒吧有着深厚渊源,他们是在利物浦“洞窟酒吧”(The Cavern Club)出道,最终在“蓝花楹木酒吧”(Jacaranda Club)成名。当然还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十七世纪企图炸毁英国国会大厦的“火药阴谋”(Gunpowder Plot),也是在北汉普顿老马车房酒馆里进行的策划,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却保留下来每年十一月五日燃放烟花的烟花节(Bonfire Night)传统。

  可以说,悠久的酒吧文化薰陶出英国人无酒不欢的性格,女王和首相都不例外。参观过白金汉宫的人都知道,出口处总要经过皇家礼品店,当中人气极旺的就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最爱的、产自皇家酒窖的几款红酒。据英国媒体披露,她长期保持喝酒习惯,年过九十时每天还至少要喝上四杯马提尼,在午饭前会饮一杯杜本内酒搭配杜松子酒,里面还要加上柠檬和冰块,午饭之后则是一杯红酒,临睡前还要喝上一杯安眠的香槟。

  战时首相邱吉尔更是以惊人的酒量著称,他常年以喝一杯威士忌开始新的一天,据他最信任的副官汤普逊上尉回忆说,“在家时,他通常会在午餐时喝一杯葡萄酒,晚餐则喝香槟。在此期间如果需要喝点什么的话,基本就是一杯加苏打水和冰块的威士忌。”即使在战时内阁办公室,他也是杯不离手。至于前首相卡梅伦则因贪杯闹出笑话,他竟把八岁的女儿忘在了酒吧,以至于酒吧之后挂出“离开时记得带自己小孩”的牌子。现任首相约翰逊在唐宁街十号首相府违规开酒水派对的丑闻至今没有平息。

  有专家解释,英国人爱喝酒与天气阴冷、性格内向以及在足球赛事中宣泄等因素有关,说到底都是一种自我情绪的排解和释放,就像英国十八世纪诗人塞缪尔的名言:世间人类所创造的万物,哪一项比得上酒馆能给人们带来的无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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