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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对“查泰莱夫人”的审判\夏有风

2020-12-10 04:24: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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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常出现在文学作品裏,文学作品有时也会出现在法庭上。一九六○年,英国作家劳伦斯(D.H.Lawrence)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就成为英国刑事法院的审讯对象。检控官以该作品淫秽为由,起诉它的出版商企鹅出版社。然而,这是政府检控企鹅的真正原因吗?

  英国当年刚通过新法,改由陪审团而非法官判断作品是否“淫秽”,因此陪审团就成了检控官和辩方律师争取的对象。在这场争夺战中,检控官向陪审团抛出了一个决定性的反问:“这难道是一本你希望你的妻子,甚至僕人也读的书?”

  这个问题很妙,因为书中讲述的正是已婚女子与家中僕人的婚外情。年轻的查泰莱夫人是一位贵族的妻子。她的丈夫因战伤而半身不遂,两人也并不相爱。此时,丈夫的僱员梅洛斯走进她死气沉沉的世界。查泰莱夫人爱上了朝气蓬勃的梅洛斯,她最终离开丈夫,与梅洛斯开展新的生活。劳伦斯似乎在暗示,“不育”的贵族阶级将被“充满活力”的劳动阶级取代。

  劳伦斯於一九二八年完成这部作品时,无论是书中露骨的情爱描写还是颠覆性的阶级观念都充满争议性,所以无法在英国合法出版。不过,若你是查泰莱夫人那样的贵族,你就会有办法买到这本书。若你是梅洛斯那样的老百姓,那这本以下犯上的书就读不到了。

  检控官的反问暴露了上流社会的傲慢,引起了陪审团的嗤笑。陪审团的成员恰恰是由梅洛斯组成的,他们岂不就是检控官口中不应该看这本书的那类人?对於陪审团来说,真正需要审判的不是书,而是英国固化的阶级观念。英国政府在二○一九年也承认,当年检控企鹅出版社的主要原因就是它将书定价在老百姓可以负担的範围之内。

  幸好企鹅出版社最终获得了胜利。一九六○年十一月十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英国上市的第一天就卖出二十万册。文学不再专属精英阶层,就如企鹅的宣传海报所道:这本书你们终於也能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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