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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市成金/财税改革宜激励地方做好实业\财经评论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谭浩俊

2024-01-02 04:02: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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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24年的到来,中国分税制改革迎来三十周年。

  从1994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到地方出台相应的改革措施,中国的财政体制也从“分灶吃饭”走向分税制。由于分税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被认为是其后数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制度基础之一。

  从分税制改革实施三十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特别是中央财政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并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各项新的改革措施的补充,困扰分税制改革的一些具体问题,也在得到逐步修复与完善,特别是地方财政问题,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土地财政”问题,都有较大改变与规范。

  那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从何入手,如何取得新的突破呢?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如健全地方税体系、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应当说,这一切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须重视的。只是,上述都属于操作层面的工作,只要下功夫去做,都能做得很好,也能做出成效。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最急需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转变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激励地方政府在培植经济税源方面形成更好的制度体系和机制约束。因为,操作层面的工作做得再好也是“切蛋糕”,是平均分配还是有所区别的问题。要想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地方都能多分一点,重心还是要放在“做大蛋糕”上,蛋糕越大,分得的蛋糕才会越多,分配的难度才会越小。否则,只能是你争我夺,弄得谁都认为自己吃亏了。

  恰恰对于这个问题,不仅专家、学者忽视了,或者只会理论上探讨,而对实际状况很不了解,而且地方政府对如何培植经济税源问题,根本不重视,也不知道如何去培植,导致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很不协调,税收增长远跟不上经济增长的脚步,经济的税收贡献率过低。一方面,能够提供较高税源的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明显不强,且科技含量不高、创新能力有限、投入产出效率过低,导致税收贡献不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仍把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收入等作为地方税源、地方财力的主要着力点,政策、资源、资金等的配置,不能自觉地向实体经济倾斜,而是投向非实体经济领域。譬如,所谓的引进人才政策,大多把重点放在了给予人才买房补贴上,看似重视人才,实则推销房产。如果把这些资金资源用于实体企业发展,效率会高得多、产生的积极作用也要大得多。

大力培植经济税源

  在此背景下,如果财税体制改革思路仅满足于缝缝补补,就没有深入到问题的根本,没有触及到矛盾的症结。只有把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思路转变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培植经济税源上,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吃饭财政”的问题,才能有更多的财力办大事、办实事,才能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特征。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在设计层面上,必须将重点放在激励地方政府回归“税源经济”。

  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困扰地方发展的政府债务问题,需要强大的经济税源做保证方能化解,否则将是“老鼠拖秤砣”,越拖越重。

  只有把经济发展好,把经济税源培植好,把财政实力做强,化解地方债务才有强大的物质基础。即便短时间内难以全部化解,至少可以控制债务规模的继续扩大。

  那么,管理层在设计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呢?那些出主意、想办法、提意见、给建议的专家、学者,有没有思考过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念呢?如果不了解地方的发展实际和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而只会在理论上寻找出路、照本宣科,是不能解决现有的问题的,也难以产生改革的效果。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须把激励地方政府培植经济税源放到最突出位置。其中,加大增值税改革力度,把实体经济提供的税源更多留在地方、把其他方面的税源上交中央,是激励地方政府培植经济税源最重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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