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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楼说按/公司与个人买楼操作大不同(下)\中原按揭经纪董事总经理 王美凤

2024-07-15 04:03: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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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期(7月1日A14版)提及楼市撤辣后以公司名义买楼的人士有所增加,公司买楼同样可申请做按揭,银行需以公司股东之个人入息水平衡量还款能力,而作为借款担保人的公司股东,是否符合供款占入息比率(DTI)之要求,是银行评估还款能力的基本准则。

  供款占入息比率上限50%

  然而,供款占入息比率的上限规定因应自用或非自用物业、首套房或二套房按揭有所不同,首套自用物业的每月DTI上限是50%,否则便是40%为上限。在这个准则下,若然作为借款担保人的公司股东有两位,他们并非夫妇又或未能让银行信纳二人是共同自用物业,银行便会以40%为上限计算供款占入息比率。

  事实上,亦有银行一律视公司名义购买物业作为非自用性质处理按揭申请,供款占入息比率一概以40%为上限计。

  公司股东提交的入息文件与一般个人提交的没大分别,包括最近年度税单、公司粮单、薪金入账银行纪录等;基于业主是公司名义,银行一般还需要公司状况的证明包括公司注册证、公司章程、商业登记证及股东名册等。

  若属于有实质营运业务的公司持有物业,有关按揭贷款申请一般会由银行之商业理财或中小企贷款部门处理,涉及之贷款亦未必仅限于物业按揭,或涉及生意营运所需之融资贷款;因此银行需要向有关公司了解其业务经营之收支盈亏及财政状况,所需文件包括已审核的财务报表、管理账目、公司税单、显示公司现金流的户口纪录,以及按贷款个案需要之业务经营状况资料等。

  以公司名义持有物业之买卖流程、持有公司之法定规则、每年涉及之费用及税务计算较为复杂,一般首置买家不宜在未了解各注意细项下轻率以公司名义买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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