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已接种两针人士,何时可以接种第三针?
A:18岁或以上,完成第二针后隔三个月,可尽快接种第三针;选择科兴疫苗的3-17岁儿童及青少年,打两针后隔三个月,可以打第三针;接种两剂复必泰疫苗的5-11岁儿童,现时未建议接种第三针;12-17岁接种复必泰青年,可在接种两针后,隔五个月打第三针。
Q:若5月31日仍未到期打第三针,是否不能使用“疫苗通行证”?
A:12岁或以上人士,如接种第二针满六个月,便要打齐三针,才可使用“疫苗通行证”进入食肆和指明处所,未到期打第三针的市民,不受影响。
Q:从未接种并曾经确诊,康复后需要接种几多针,才可满足“疫苗通行证”要求?
A:需要在康复后六个月,接种第一剂疫苗;接种第一针后,需在六个月内再接种第二针。(卫生署建议,感染前未曾接种疫苗的人,康复一个月后,可以接种第一针。)
Q:已接种两针后确诊并康复,需要再打针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证”吗?
A:不需要,可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到期后,使用带有康复者身份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可透过“医健通”、“智方便”或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www.evt.gov.hk)下载)。
Q:为什么我仍未能申请“康复纪录二维码”?应如何求助?
A:未能成功申请原因众多,包括未准确输入及提交资料、不在卫生署纪录上等。如有疑问,可致电卫生署热线电话:2569 5777。
Q:如我已接种两针,受感染没有呈报,是否不用打第三针?
A:不是,仍须于限期内接种第三剂疫苗。
Q:谁可在“疫苗通行证”下获得豁免?
A:12岁以下儿童及持有医生签发“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的人士可获豁免;怀孕及哺乳妇人应接种新冠疫苗,没有豁免。
Q:曾受感染的12岁以下儿童,康复后的接种要求是什么?
A:虽然“疫苗通行证”不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但为保护儿童,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