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三星会长李在镕5日现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新社
【大公报讯】据法新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日对三星集团操控股价与会计造假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三星会长李在镕无罪。
2020年9月,李在镕因涉嫌在2015年三星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以强化其在集团内的影响力,遭检方诉讼。之后,检方以涉嫌擅自改变三星生物制剂2015年会计处理标准、将公司市值夸大虚增4.5万亿韩圜(约2636亿港元)为由,再对李在镕等三星高管提出起诉。
去年11月,检方指控李在镕进行操纵股价、不正当交易和渎职等罪名,请求法院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罚款5亿韩圜(约合292万港元)。
但法院在2月5日的判决中表示,两家公司合并目的不仅限于强化李在镕在集团内的影响力,并称检方没有任何确凿证据可以证明指控。针对三星生物制剂会计造假案,法院认为会计处理不存在问题,难以断定被告人蓄意进行会计造假。法院一审判决李在镕及同案的13名被告均无罪,但引发争议。有观察人士对结果表示震惊,称李在镕获得了“免费通行证”。
2017年,李在镕因欺诈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入狱5年,前总统朴槿惠因相关丑闻下台。李在镕于2021年8月刑满一半后获假释。2022年8月,韩国总统尹锡悦为重振经济,同意特赦李在镕,让后者重掌三星集团,协助解决“国家经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