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思想库/文化上的“去殖民化”势在必行\林志鹏

2021-05-21 04:23:53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Decolonisation),又称非殖民化、解除殖民,狭义上讲,是指“殖民统治中介、殖民机构解散”过程;广义上讲,“去殖民化”不仅指殖民地国家(或地区)在主权上摆脱殖民统治,还包括在后殖民时代,新国家(或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上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安全所推行的政策活动。有鉴於此,“去殖民化”不仅具有理论阐释意义,同时具有深刻现实意义。

  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当殖民统治结束、殖民地的地位改变后,很多被“殖民主义”长期扭曲所形成的人心和社会问题(社会问题也是“人心问题”的折射)不会自然消失,而是必须经历一个“去殖民化”过程。关於这一点,许多国家的发展脉络可谓殷鉴不远,香港“一国两制”实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更是近在眼前。

  从根本上说,香港的“去殖民化”既是指香港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回归祖国的历史过程,也是指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作为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所进行的彻底摆脱“殖民文化遗产”的历史过程。

  回归初期,为避免香港社会出现较大波动,“去殖民化”未能全面开展,一些旧思想、旧观念、旧事物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批判、修正与清除。多年来,历届特区政府及民间未能正视“去殖民化”问题并认真推进相关工作,以致“殖民主义”遗毒持续发酵,酿成了“反国教”、非法“佔中”、“修例风波”等一系列“社会运动”,将“一国两制”实践推至前所未有的危险境地。

  然而,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这也成为香港国安法出台实施、制度漏洞得以修补的历史背景和机缘。“一国两制”实践表明,香港问题的焦点已从所谓“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问题转化为“去殖民化”和国家认同、文化认同问题。国安法开启了香港拨乱反正、由乱及治的重要转折,标志着中央治港更加注重“全面管治权”的落实,更加强调香港这一特别行政区对於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着眼未来,要实现香港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必须完成真正的“人心回归”(有人称为“二次回归”),要完成真正的“人心回归”,就要求香港社会乃至每一位香港同胞从文化上、思想上根除“殖民主义”毒瘤,补上“去殖民化”这一课。

  “包容”不能没有原则底线

  以往有一种观点,认为“去殖民化”与“一国两制”互相矛盾,这是对“去殖民化”的不理解,也是对“一国两制”的误读。譬如,有人质疑,“有说法指要‘依法去殖’,但基本法裏似乎找不到很多‘去殖’的规定……”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体现,“一国两制”是基本法的核心。“去殖民化”要解决的问题,正是港人对於“一国”的认知、认可和认同,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进一步说,“去殖民化”是政治语言而非法律语言,是制度建构而非法条规定,语境不同,系统各异,岂能以基本法具体条文生搬硬套?

  又有人宣称,“英国‘殖民者’引进的制度设计和文化与香港本土社会发展深刻交织,早已无分你我,所谓‘去殖民化’并不需要,也不可能将港英时期的一切文化制度设计统统抛掉。”事实上,“去殖民化”不仅必要而且必需,它不是否定资本主义制度和西方文化,而是通过政治发展和文化引导,进而“收拾人心”,更好地护航“一国两制”事业。

  众所周知,“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创造性地设计了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并存於一个单一制国家内的国家治理模式。作为一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最佳制度”、“最佳方案”,其本身的巨大包容性和优越性显而易见,但这种包容并非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包容,因为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容纳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化外之地,任何一个政权都不可能容忍“殖民主义”心态和观念长存“一国”之内。

  “去殖民化”与“一国两制”并行不悖、相得益彰,也必须承认,“一国两制”的确是香港推进“去殖民化”工作的特殊之处,也是其难点所在。客观来说,“去殖民化”是香港摆脱港英管治、回归祖国的历史过程,也是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彻底摆脱“殖民文化遗产”负面影响的历史过程。

  从内容和目标角度来看,包括:在国家主权上,“纠正跟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有牴触的事”,确保国家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在制度上,根据基本法及相关法律,改革不利於中央政府对香港进行直辖的制度;在文化和思想意识上,增强国家认同,祛除“恋殖情结”。

  长期以来,由於“去殖民化”面临重重阻碍,香港的“殖民主义”(集中表现为“殖民主义”思维方式)不仅没有被有效祛除,甚至发展为“后殖民主义”文化境况。所谓“后殖民主义”,是传统“殖民主义”在当代的发展,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形成了一种令人警惕的全球化文化状况。进入21世纪,有学者将香港文化称为“后殖民主义文化第二期”。其特点是,本土意识与“后殖民主义”文化深度结合,以强调香港本土意识和“与中国内地相区别”的身份认同为基本特征。这就要求,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推进“去殖民化”工作,既要充分理解香港“去殖民化”本身的特殊性,又要深刻认识“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的自我完善和不断发展的特色。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开启了香港“一国两制”实践新征程,标志着“去殖民化”工作驶入快车道。香港“去殖民化”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完成国民身份重建,增进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心回归”。基於历史和现实判断,香港“去殖民化”是一个动态的“扬弃”(aufheben)过程,必须建立一整套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思想价值体系;必须坚持“文化先行”,倡导“价值重塑”、“观念更新”;必须全面準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建立“国家─社会─个人”的安身立命的认同和话语体系;必须强化“社会教化”(不单指学校教育)功能,将“去殖民化”寓於民生工作之中。

   价值观重塑是关键一环

  古人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又云:以文化人,化民成俗。“去殖民化”本质上是一项“收拾人心”的工作,从文化入手不失为一个重要方向。文化上的“去殖民化”,应当着眼於以下层面:

  (1)社会价值观念层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就当前香港社会而言,思想观念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是当务之急,必须建立一套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系统。建议引导社会开展“大是大非”思想观念讨论活动;征集“我是‘爱国爱港’的中国人”集体或个人发声;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新闻媒体监管,强化舆论和意识形态机制建设;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设立“国史馆”、“抗战史馆”、“改革开放史馆”等等。

  (二)公营部门层面。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全港公职人员,是治理香港的主要队伍,是落实“一国两制”的中坚力量,必须把“爱国者治港”落到实处。在行政、立法、司法领域及所有公营机构(包括港铁、机场、港台等)开展公营部门国籍审查和身份认证,严格抑制并逐步剔除政府和公营机构管理层中的“双重国籍”人员;落实宣誓制度、“爱国者认证”制度;强化公职人员岗前培训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香港与内地公职人员互换挂职、交流学习。

  (三)学校教育层面。香港的未来在於青少年一代,学校教育关乎“一国两制”前途命运。改革现行教育制度,优化教育生态,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剔除“黄师”,肃清“黄毒”,涵养人才、汇集正气;建立一批爱国爱港背景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形成与内地教育相互融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夯实“爱国者治港”人才基础,为“一国两制”蓄足源头活水、凝聚不竭动力。

  (四)大湾区融合发展层面。40多年改革开放,“前店后厂”经典组合成就了内地,也成就了香港;面向未来,香港以其独特地位注定成为中国文化、中国理念、中国价值向外输出的桥头堡。支持香港在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提高文化交流水平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建设中外文化交流重镇和对外交流门户,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岭南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立足香港在大湾区建设中的“中心城市”地位,发挥中西文化交汇共存优势,努力形成中华文化传播的“前店后厂”。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