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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兼顾国安和居民权利的条例草案\胡剑江

2024-03-13 04:02: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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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连日开会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议员就具体条文严谨认真讨论,并为完善条例包含的范围提出多项建议。特区政府官员从善如流,对议员的提问一一解答,并承诺会再商讨及考虑吸纳议员的建议,务求条例的涵盖范围更加全面。笔者认为,是次的立法审议过程不仅高效迅速,而且展现出严谨和高质量,法案委员会的讨论非常充分,令民意和公众的关注在讨论中得到持续反映和汇聚,符合和彰显普通法原则及法治精神,体现了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立法的能力。

  23条立法是香港完善国家安全法律的必要之举,草案有效填补了香港国安法没有涵盖罪行的“短板”,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防火墙,为香港发展经济,构建安全的营商环境筑牢屏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

  事实胜于雄辩,特区政府早前就23条立法进行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其间共收到的逾1.3万份意见,当中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的占98.58%,已证明23条立法具备强大的民意基础。

  草案对各项相关罪行作出了清晰的定义,务求令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都会看得明、读得懂,毋须担心误堕法网。所涵盖的罪行,包括间谍罪、叛乱罪、叛国罪等,都具有针对性,针对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保障的是绝大部分香港市民。

  草案中就有以下几点充分体现民意,平衡兼顾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公众的权利自由:

  首先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和两条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特区的内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其中的条文十分清晰,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效释除公众对于行使正当权利自由“会否误堕法网”的疑虑。

  “罪与非罪”界限明确

  此外,草案提供适当的免责辩护,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效释除公众对“言论和新闻自由会否受限”的疑虑。并充分吸纳公众咨询期间的社会意见,明确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非法获取、管有、披露国家秘密有关罪行的免责辩护理由,有效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还有对警权行使清晰订明条件及限制,有效释除公众对“执法权力会否不受约束”的疑虑。

  其次是借鉴其他普通法地区立法经验,与国际接轨。草案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趋势,特别是普通法地区同类立法最新成果和有益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及规则相接轨。刑事罪名方面,草案新增的罪名在有关普通法国家中均有相应或类似规定。保障香港居民的根本福祉和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和保障香港居民的根本福祉和合法权益;增设相关罪行,保障市民切身利益和正常生活;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有关人士的合法权益。

  订立较高入罪门槛

  第三是草案兼容并蓄,吸收香港本地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居民福祉和权益。逾半数罪名在《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和《社团条例》等本地法例中原来就有,采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贯常用的法律草拟方式、技巧和习惯订立,没有改变香港现行法律对一些关键概念的定义。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体现港人的整体和根本利益出发,高度重视维护香港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有关条文规定充分考虑了保护在香港的金融、传媒等各类非政治性组织的正常商业行为和国际交往需要,而且在界定罪与非罪的边界时订立了比较高的入罪门槛,为有关机构和组织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并对特定罪行设定了免责辩护和排除情形,足以让各相关方面放心安心。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经济民生联盟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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