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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评后浪/西方媒体抹黑23条终究徒劳\梁 帆

2024-03-13 04:02: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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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市民权益和营商环境的必要举措,也是香港作为国际都会所应补全的法律“短板”。然而,在23条公众咨询过程中及特区政府公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不断有西方媒体故意断章取义,试图将其与特区政府排除特定社交平台在港运作等议题绑定,混淆视听,不仅恶意扭曲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原意,亦对香港市民和国际投资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和误导。

  23条从咨询到立法过程公开透明,广泛聆听社会各界不同意见,咨询期共收到逾1.3万份意见书,接近九成九的意见表示赞成,这充分体现了民意所向。特区政府亦毫不避讳,表示97份意见书反对立法,当中有9份来自境外反华组织,包括“香港监察”、“国际特赦组织”、“前线卫士”、“香港公民代表会议”、“香港民主委员会”等;有3份是来自与潜逃外国者同姓名的人,即许智峯、张崑阳及刘祖廸;有1份来自正因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被告。

  毫无专业操守自损公信力

  另一方面,也有美国彭博社等西方媒体故意发放不实资讯,整整75页公众咨询书面意见摘要,仅故意挑取寥寥三项意见大肆报道,提到要排除Facebook、YouTube等社交媒体在香港运作,与海外反华政客遥相呼应,为他们输送舆论攻击的“子弹”。笔者认为,这些刻意制造社会恐慌、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卑劣行径,必须受到严厉谴责。据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所说,报道刊出后“收到很多恐慌性回应,包括迪拜的朋友问我是不是YouTube及Facebook都禁用?有人说他的子女不回来了,优才不来了”。可见彭博的报道确实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好在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时澄清,并清楚地表明,当局不会“一刀切”禁制任何社交媒体,重申条例只是针对滥用这些工具,散播危害国家安全言论的人或组织,而不是社交媒体本身;在立法会联席会议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及多名立法会议员都批评彭博发布“假新闻”;特区政府亦于6日傍晚发声明,强烈不满及谴责彭博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错误报道,并严正声明特区政府并无建议禁止任何社交媒体、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运作。其后,彭博回复传媒查询时,证实曾经在周三发表两篇报道,误将公众意见与香港特区政府意见混淆。总体而言,事件及时止损未酿成大风波,但亦提醒特区政府,即使公众咨询期结束,仍然需要继续做好解说工作。

  市民亦要擦亮双眼、明辨是非,坚决反对任何试图利用社交媒体等平台散布谣言、煽动恶意攻击政府的行为。香港作为高度自由开放的国际都会,基本法、香港国安法都明确规定保障包括言论自由等各项权利。与国际社会保持密切联系,是香港吸引企业、人才的最大优势,资讯流动是香港国际化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所谓“23条立法倡禁Facebook、Telegram”是与事实背道而驰,可以休矣。同时,是次事件进一步证明有必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以更有力的法律手段打击造谣传谣、破坏国安港安的恶行。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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