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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 评/西方媒体针对23条立法的“心理战”\卓 伟

2024-03-14 04:02: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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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的国家,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自身内政,他国无权置喙,英美近年不断对自身的国安法“加辣”,不断扩大警权,加大对民众的规管,香港也没有评论其立法。然而,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一些西方国家和媒体却犹如“热锅上蚂蚁”上蹿下跳,将一条合理、正当、克制、充分平衡国家安全与人权自由的法案,故意抽出一些荒谬的理由攻击抹黑,甚至沦为“标题党”,哗众取宠,这样的评论不但毫无参考价值,更是别有用心。

  混淆视听图散播恐慌

  近日,《泰晤士报》就刊出题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港人保留旧报纸要坐监)的报道,指23条立法通过后,港人如保留已停刊的《苹果日报》,将会被罚坐监3年云云。有关报道不论标题及内容都极尽煽动、扭曲之能事,如果保留旧报纸都要面临牢狱之灾,当然是不合理,也容易挑动民情。然而,该报道却是明显的误导公众。

  所谓“保留旧报纸要坐监”,源于条例草案有关煽动意图相关罪行的条文。《苹果日报》多年来一直公器私用煽动政治骚乱,因而有人担心保存《苹果日报》会否触犯法律。这种忧虑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有关罪行要成功入罪必须符合几个要求: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是否具有煽动意图;同样有关人士保留有关刊物,其目的是否出于煽动;以至控方必须证明被告人是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管有有关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即是说,如果普通市民保留《苹果日报》并不会犯法,除非是用来作出煽动行动。而何谓煽动,法例及过去法庭判例已有明确的依循,根本不会存在误堕法网的问题。打个比喻,一些图书馆以至资料中心,因为工作需要而保存一些《苹果日报》,难道这些机构全部都触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这明显是不可能,也是逻辑不通。

  有关报道显然是有意的扭曲法律条文,《泰晤士报》所在的英国,本身就有周密的国家安全法例,相信其记者不会缺乏常识至此,分不清何谓煽动、何谓煽动刊物。作为一份国际知名的报章,《泰晤士报》在明知报道内容存有误导、不准确之下,仍然照样刊出,是极不专业的表现,故意用上耸人听闻的标题,夸大扭曲事实,其目的根本不是为报道事件,而是担当西方势力的“打手”,肆意抹黑立法,在社会煽动恐惧,以干预香港特区的立法工作。

  对于《泰晤士报》的所为,特区政府发言人随即严正谴责,并指特区政府代表已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上举出多个例子以说明何谓合理辩解。有关建议罪行条文清晰,市民不会误堕法网。《泰晤士报》对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有政治偏见、有立场,早已不是新闻,但不论是报道或评论,可以有立场,但事实必须准确、公正,不能生安白造,所谓“保留旧报纸要坐监”根本就是最下三流的“标题党”,完全缺乏上文下理,对于法例内容更是肆意扭曲,这样的报道根本不是新闻,而是政治宣传,与2019年充斥香港社会的“黄色文宣”并没有多大分别。一份国际知名的报章,为了抹黑香港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例,不惜做“标题党”“打手报”,反映了一些西方媒体的不堪和操守沦丧,但更重要是暴露了西方反华势力针对相关立法的策略。

  “以快打慢”有效遏止谣言

  对于西方反华势力而言,这次23条立法之役,在政治操作上颇有泥牛入海之感,一方面订立国家安全法天公地道,论立法,英美的法网比香港不知严密多少;论刑罚,美国等国家最高可判死刑,而香港最多也只是无期;论执法,英美执法机构在国安案件上,权力之大更非香港可以比拟。因此,要全力反对香港立法,西方国家也不容易讲得出口,讲人权讲自由,这些西方国家更没有多少道德高地,导致西方国家并未有对香港的立法进行过激的攻击。

  另一方面,西方国家也知道根本没有能力阻挠立法,其豢养的反中乱港势力已经被逐出议会,余下的反中乱港力量早已溃不成军,甚至没有多少乱港分子够胆出来反对立法,而社情民意亦支持立法,立法具有天时、地利、人和,外国势力根本欲阻无从。

  所以,西方势力现在的策略,不只是要阻止立法,而是要抹黑、攻击立法,将国家安全法例说成是损害人权自由,在西方社会制造恐惧,令一些不知就里的外资被误导,从而打击香港的国际形象和地位。近日一些反华媒体宣布撤出香港,这其实正是西方策动的“心战”策略,明知道反对不了,就故意上纲上线,制造恐慌,打击香港。面对这样的策略,香港在立法上更需要“以快打慢”,谣言、造假是不会停止的,面对西方媒体的造谣,固然要主动反驳,但更重要是尽快完成立法,以免夜长梦多,也令这些别有用心的媒体失去了炒作的空间。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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