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有话要说/不能空谈决心 更不能误导\张 翔

2024-04-10 04:02:4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垃圾收费“先行先试”推行一个多星期,成效不彰,社会多有声音认为不应仓促全面推行。但有前政府问责官员如黄锦星等公开要求“迎难而上”,甚至质疑“错过机会,会向年轻人传递什么信息?”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且不说有没有利益冲突的问题,仅以此次问题丛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当年制定政策时考虑欠周详、推进乏力所致,作出上述回应实属不该。说到底,一切政策必须“以民为本”、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而“硬推”,否则后果更严重。

  早年政策制定欠周详

  2021年8月,立法会三读通过《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草案通过后,当时的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政府会循三方面建立垃圾征费的有利条件,包括:加强回收支援、加强推广、加强物管业界沟通和培训。并表示会善用准备期,与立法会成立工作小组,落实推展工作,并适时向立法会报告,期望透过18个月,为垃圾征费做好准备。

  法例的设想是好的,推动环保的初衷也是正确的,但是否可行则是另一回事。其他的先不谈,仅以当初设立的“18个月过渡期”为例,事实说明,这根本是“一厢情愿”,不切实际。大到政策推行社会宣传教育、回收设施及数量的安排,小到垃圾袋的招标等等,问题在当年法律通过后不久,即已不断显露出来。

  以“加强推广”和“加强培训沟通”为例,事实是,直至去年底,香港社会依然对垃圾收费所知甚少。乃至于,当去年底圣诞节临近垃圾收费实施时,大多数市民才如梦初醒,疯狂丢垃圾,导致垃圾大增。而各区的屋苑管理处也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援,直至今年初,才有系统地进行宣传工作。

  以垃圾回收最主要的范畴厨余回收设施为例,目前全港共有约900个收集设施,即便到了8月份,全港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也才分别有700和300个相关回收桶投入服务。然而,相较于全港超过42000栋私人楼宇,以及超过3700栋的“三无大厦”,这些数量显然并不足够。即便如此,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几个主要试点地区,由于位置不方便、指引欠清晰、缺乏足够诱因等,导致相关设施使用率极低。一些饮食业者也诉苦道,由于长期缺乏人手,根本做不到要求,希望政府提供支援并暂缓推行。短期内要大增回收设施,也不现实。

  再以垃圾袋的招标为例,此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标书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两年来都在不断调整。例如,原标书规定,所有入标者必须满足严格条件,包括必须在香港设有足够规模的胶袋制造厂,但现实却是,香港胶袋厂早已“绝迹”,“流标”是注定。其后,有关部门再调整招标内容,允许生产工序在香港境外地区进行;而考虑到再生塑胶物料的来源及品质不稳,而价格亦比较波动,标书也减少了再生塑胶物料的比例要求,由原本的50%降至最少20%;合约期由原本的5年缩短至3年;在评审标书方面,当局提高标书评审中的价格比重,及增加中标合约的数目,以求促进竞争等等。

  如此多的改动说明了什么?说明政策制定之初欠缺了周详考虑,一些问题要在落实之后才能发现,但过渡期又太短难迅速调整过来。客观而言,本届特区政府上任后,已不断加大了相关工作力度、宣传教育等等,不能说“不尽力”,也不能说“不重视”,但要在短期内扭转过往工作之不足,显然是不现实。概括而言,目前垃圾收费所遇到的大多数问题,源于政策制定,以及其后推进乏力所致。

  任何政策必须“以民为本”

  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空谈原则,甚至将问题归咎于“没有决心”,显然是错误的,有误导公众之嫌。香港社会大多数市民都支持“减废”以保护环境,但要令垃圾收费政策真正有效推进,发挥应有的实效,则不能光靠一句政治口号来解决,需要大量且细致的工作,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支持。更重要的是,任何政策都必须“以民为本”,不能为了追上其他地区而忘了初衷。

  当前一个最值得警惕的情况在于,相关讨论正有朝着“是否支持环保”的黑、白对立的趋势演变。理性讨论政策推进,是包括黄锦星前局长在内的社会各界应有的态度。更何况,目前并非“不推行垃圾收费”,而在于“如何更好地推行”,不能乱了阵脚,更不能乱扣帽子,站着说话不腰疼。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