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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部地方性不动产登记法规将于明年3月施行

2021-12-21 16:51:47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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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2月2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广州关于不动产登记首部地方性法规。
 
  公告显示,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批准。
 
  《办法》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固化广州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在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一并收取相关的交易、税收等申报材料,实行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与地籍信息的全数字化及更新、查询条件,电子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效力,
 
  《办法》还显示,广州市设立了容缺受理机制、告知承诺制、跨城办理等模式,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同时,也鼓励不动产登记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少于前款规定的办理时限。
 
  对于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办法》明确存量土地再利用时建筑物保留后的产权登记模式,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设立土地再利用时对依法保留的历史建筑物办理产权的路径。
 
  另外,据广州日报消息,《办法》探索空间确权登记,结合“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从平面二维向立体三维升级,明确规定通过三维空间信息明确权属界限。同时解决地役权登记难题,细化规定了地役权适用情形,增强实务可操作性。
 
  《办法》还提到,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将将于2022年3月1日废止。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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