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继北京优化限购政策、提升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后,上海也就住房消费提出了房地产优化政策。
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需求,促进宜居安居、职住平衡,《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对符合本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按照上述规定,沪籍居民家庭和沪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非沪籍居民家庭和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
为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30万元提高至149.5万元。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为减轻居民购房利息负担,《通知》明确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为衔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本条政策。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预计,政策短期将有效提升外环外市场热度,减少观望情绪并带动潜在购房群体积极入市,长期则有助于城市职住平衡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张波进一步表示,这一政策方向和北京保持了同步,也是针对市场需求不足的区域进行针对性放松,利好松江、嘉定、青浦等五大新城外环外区域。而且,上海对单身人士有政策性限制成为历史,体现出对单身人群自住需求的有效保障,对于在沪工作的单身青年人才、新市民等群体,在满足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后,能更轻松购房,单身购房群体活跃度提高。这条政策将和外环外放松形成合力,大量单身人士的购房需求将在外环外得到有效满足。
此外,张波认为,优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这一政策思路更值得关注,未来银行侧的房贷视角将从“购第几套房”的单一维度,转换到多维综合考量,会更关注购房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灵活地确定每笔贷款的利率水平,这将有助于银行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从当下来看,这一政策效果总体会降低了换房的资金门槛,使得改善性需求得到释放。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提到,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提升购房能力、降低资金冗余。一是此次政策调整对多子女家庭购置首套房的扶持力度最大,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基本可以覆盖全部贷款,贷款利率相比商业贷款利率低近30个基点,有效降低了刚需家庭的购房负担。二是公积金既可以提取做首付款(包括直系亲属),提取后也不影响贷款额度。再考虑到贷款额度提升,意味着公积金在降低首付和月供上具有双重“降门槛、降成本”的效果。对于持续缴纳公积金的人群来说,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