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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头条新闻》辱警 44投诉成立

2021-01-29 04:23: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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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高仁报道:屡次违反广播机构节目守则的香港电台再被裁定投诉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昨日表示,去年播出的三集电视节目《头条新闻》中,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务人员的效果,裁定相关投诉成立,并向港台发出强烈劝喻,敦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相关条文。

  港台该三集节目於去年二月至四月播出,通讯局合共接获44宗投诉。通讯局认为,有关节目环节开始时,主持装扮成警务人员并以废物胶袋裹着颈项和双手,从大型垃圾桶冒出,环节完结时返回垃圾桶,一般观众能明显察觉到是恶意描绘,以侮辱警务人员和传达偏见,暗示警务人员均被视为废物,遭人厌恶唾弃。

  通讯局亦指出,去年3月13日的一集,在播放一名警务人员在区议会会议发言片段时,画面加上“FAKE NEWS/谎言”含意负面的标题,令人觉得他说谎和製造假新闻,导致声誉受损,但节目没有包含对方的回应,港台亦没有提供任何资料,解释曾否向他提供适当回应机会。

  通讯局向港台发强烈劝喻

  通讯局表示,有足够理据认为该三集节目中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务人员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效果。因此,裁定港台违反《电视节目守则》第3章第2(b)段的规定,向港台发出强烈劝喻。

  港台表示,接受通讯事务管理局的裁决,会继续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头条新闻》自去年6月19日后已暂停製作。

  香港电台顾问委员会主席林大辉认为审议的结果十分合理。他对港台屡次违反广播机构节目守则感到遗憾和失望,促请港台管理层必须优化现时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确保节目製作的编辑过程和内容能符合《香港电台约章》和《电视节目守则》。林大辉亦指出,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必须履行公共目的和使命,所有节目製作必须符合《香港电台约章》。而製作人员亦必须履行编辑责任,遵守《香港电台製作人员守则》。为避免事件历史重演,港台管理层要为员工加强培训,灌输恪守《香港电台约章》和《电视节目守则》的精神。

  另外,对於立场极“黄”的港台员工利君雅早前公务员试用合约被终止,昨日竟有约60名港台员工在港台广播大厦门外叫口号声援。港台不仅未有阻止,反而将之作为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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